【摘要】湖南2020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時間:11月14-15日;湖南2020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26日-9月4日;資格審核方式/時間:網上核驗+考后審核;繳費時間:9月4日17:30前;準考證打印時間:11月9-13日。
關于湖南省202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二、報名條件
(一)遵守國家紀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屬地報名要求
為避免大面積跨區域流動對疫情防控造成沖擊,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屬地管理規定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0〕106號)關于“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報名參加考試”的規定,我省考試機構原則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內的考生報名參加考試。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報名條件相關規定,按照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要求自覺誠信報名。對不符合報名條件、不屬我省報名參考范圍等違反報名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規定的報名考生,我省考試機構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已繳報名費不予退費。
四、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號)文件規定,本次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一)報名承諾。已注冊和新注冊的報考人員均須執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誠信報名參考。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以及本考試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中關于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全面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咨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如2020年度新報考人員需在2020年度國家規定考試日2020年11月14日(不含)前取得相應學歷〕。確認自己完全符合報名條件和要求,在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時準確、完整、真實填報相關信息,并由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信息核驗核查。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個人身份、學歷、專業、工作單位、相關工作年限等信息,在網上報名時,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進行核驗,信息核驗結果區分兩類情況。
1.核驗通過。此類人員考試成績合格且公示無異議,如無其他異常情況,原則上不再進行人工核查。考試機構依據考試報名屬地化管理的具體要求,可利用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
2.無法核驗及核驗不通過。此類人員按網上報名程序指示完成報名,成績合格參加考后現場人工核查,即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在指定的時間地點,按照考后人工核查要求(附件1)參加考后資格審核。
(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此類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單位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相關材料在報名期間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市州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現場報名。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參加考后現場人工核查。
(四)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報考行為實施全程監督管理,暢通監督舉報渠道,接受社會監督。對所有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凡有舉報的,一一核實、徹查到底。同時,采取一定方式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復核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責復核制,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電子文檔、上傳資料長期保存,作為人力資源基礎數據比對信息,無論什么時候,經核查發現不符合當時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相應職業資格,據此獲得的后續職業資格或其他權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五)嚴格失信懲戒。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
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失信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失信應試人員信息將視情況向社會公布或通報,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個人誠信失信記錄單》(附件2)放入個人檔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詳細規定和流程,請認真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及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ea.com)相關專欄的介紹。
由于此項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請廣大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各級人事考試網站發布的信息。
五、考后現場人工核查
(一)人員范圍。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參考人員,存在以下情況的需進行考后現場人工核查:
1.凡在線服務平臺無法核驗或核驗不通過的;
2.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
4.存在其他異常情況需現場人工核查的。
(二)時間及要求。根據國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試成績將于2021年1月中旬公布。考試成績公布后,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及時公布需接受考后現場人工核查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名單公布后15天內,需接受現場人工核查人員根據“哪里報名,哪里審核”的屬地原則,按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市州資格審核部門完成現場人工核查。
經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或者未按要求參加現場人工核查的人員,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經核查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8月26日9:00—9月4日17:00。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ea.com),點擊“網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按照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注冊報考。
(一)網上報考流程
1.首次報考人員應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等),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在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ea.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資格考試報名表》、準考證、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上,請務必上傳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證件照片(2019年之前在報名平臺注冊的考生,無需更換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在注冊提交24小時后,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再登錄網報系統,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并按屬地原則選擇資格復核的市州。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后,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經24小時后,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報名事項和步驟同上)。
3.在填完相關信息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4.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報考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0年9月4日17:3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報名。
5.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一旦繳費成功,系統將不予退費。并及時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后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二)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由于提交在線核驗,需經24小時后才能再登陸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報考人員要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2.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選錯報考信息、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試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復核、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3.在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閱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相關說明,也可撥打湖南省人事考試院或市州相關部門電話進行咨詢。(見附件3)
七、考試方式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考試時應注意下述事項: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免2科)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成績除零分、缺考、違紀外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成績復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布30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或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須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系電話。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試結束后,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八、其他
(一)考場設置
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考區承接能力統籌設置考點。具體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打印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0年11月9日9:00—11月13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 http://www.hunanpea.com ”,點擊“準考證打印”,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登錄后,須使用A4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關于注冊核安全工程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注冊環保工程師等三項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公告》(環境保護部〔2016〕第18號公告)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文件精神的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考試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65元;其它考試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1元。
繳費前請考生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核對報考信息,一旦繳費成功,系統將不予退費。需要領取發票的考生,請在繳費成功后一個月內,到所屬市州人事考試部門登記,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試大綱
202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公布為準。
(五)疫情防控
受疫情影響,考試將根據新冠疫情的情況和防控工作的要求,考試現場可能會結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點加強疫情防控措施,確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國家如對疫情情況發布新的要求,我們將根據情況另行發布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我們發布的涉考信息。
(六)嚴肅考風考紀
考試中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各類作弊行為以及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附件:1.考后現場人工核查要求說明
2.《個人誠信失信記錄表》
3.咨詢電話及網站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
考后現場人工核查要求說明
一、為方便報考人員進行考后現場人工核查,強化用人單位初審權和主體責任,由用人單位初審時查驗報考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從業經歷等真偽,各級資格審核部門重點核查用人單位的初審查驗結果,原則上不再要求報考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原件。
二、現場人工核查只須提供用人單位初審查驗結果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和從業經歷及查驗結果、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用人單位查驗合格后,查驗人在所有復印件上簽字并蓋單位公章,交資格審核部門備案留存。
三、用人單位查驗學歷時,應重點把握以下要求:
(一)報考人員需在本類別(專業)首次考試前獲得國家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即2020年度新報考人員需在2020年度國家規定的考試日2020年11月14日(不含)前取得相應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
(二)持教育部門學歷的,用人單位需查驗: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專(含以上)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查驗在學信網(www.chsi.com.cn)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需查驗在學信網免費申請的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相關申請資料準備情況詳見學信網要求)。
2.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查驗在湖南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查詢系統(http://zcc.hnedu.cn/zzfind/)認證結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專學歷證書,用人單位需查驗省教育廳開具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特別提醒:教育部門核驗未注冊學歷學位證書需要一定時間(20個工作日),請申請人提前做好準備。聯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長沙市雨花區新建西路37號)。
(三)持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用人單位查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參照執行)。
(四)持黨校學歷的,用人單位查驗黨校官方網站畢業證書查詢頁面,網上無法查詢的黨校學歷用人單位需查驗黨校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五)持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的,用人單位初審需查驗:
1.2005年至2013年取得的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用人單位查驗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辦事大廳的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222.240.173.83/hunanweb/guide/GuideAction!
guideInfo.action?work_item_id=156&work_sub=1)認定結果;
2.2015年以后取得的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用人單位查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www.jxzs.mohrss.gov.cn/)認定結果;
3.其他年度畢業的,用人單位需查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學籍認定結果。
(六)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用人單位需查驗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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