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合格分數不是每年都會變,監理工程師每年的合格標準都是各科目滿分的60%,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共四門,分別為《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標準66分(滿分110);
2、《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個專業)》合格標準96分(滿分160分);
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合格標準66分(滿分110分);
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3個專業)》合格標準72分(滿分120分)。
監理工程師成績管理(有效期)辦法:
(一)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為保證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平穩過渡,新舊制度銜接按以下要求進行:
1.參加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且有效期內的合格科目,繼續報考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全科”級別,其2019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規定的4年為一個周期進行管理。
2.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分別對應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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