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考區2020年度全國(中、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成績合格人員)考后資格審核公告
為了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會計服務工作,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要求,現對廈門考區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成績合格人員)考后資格審核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考后資格審核日程安排
(一)審核時間: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9日
(二)審核對象:參加廈門考區2020年度全國(中、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且科目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三)審核方式:網絡現場審核
考生應在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9日前通過掃描“二維碼”(見附件8)按提示將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拍照上傳。廈門會計考辦將對考生上傳的材料進行網絡審核,考生可在1個工作日后再次掃描之前上傳材料的二維碼自行查看審核結果。審核不通過者,須按照審核意見要求24小時內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相關材料。
(四)審核所需上傳的材料說明
1.報考中級的考生請根據閩會考辦[2020]1號文中所列報名條件要求將以下材料原件拍照上傳:
(1)身份證原件(需正反面拍照);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港澳臺及國外學歷需要同時上傳學歷認證原件)
(3)承諾書原件(請下載附件6進行填寫,填寫范例詳見附件7);
(4)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以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作為報考條件者上傳)。
2.報考高級的考生請將以下材料原件拍照上傳:
(1)身份證原件(需正反面拍照);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港澳臺及國外學歷需要同時上傳學歷認證原件);
(3)會計中級資格證書原件;
(4)承諾書原件(請下載附件6進行填寫,填寫范例詳見附件7)。
二、其他事項
(一)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考生若存在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給予其單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經資格審核,若考生不符合閩會考辦〔2020〕1號文件所規定的報名條件,給予其單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若考生考試成績合格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后資格審核的考生,本次考試成績無效。
(四)資格證書領取:證書由國家統一制作下發至各考辦發放,具體領取時間以網站通知為準。全科成績合格且考后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可待市財政局會計之窗或市人社局網站發布領取通知后,根據通知要求選擇郵寄或者現場領取。
咨詢電話: 12333;5156229
附件1:閩會考辦[2020]1號
附件2:人社部發[2019]8號
附件3:閩委辦發[2017]52號
附件4:人社部令第31號
附件5:上傳材料流程圖
附件6:承諾書
附件7:承諾書填寫范例
附件8:二維碼
廈門市會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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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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