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參加日照考區2020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的信
各位應試人員:
2020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1月7日、8日舉行。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保障考試順利實施,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請應試人員注意以下事項:
一、應試人員須知
1、10月10日以來,有新疆喀什地區旅居史的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須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應試人員務于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8日14∶05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并按時參加考試。
3、考試開始前3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進入考場,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缺一不可,在“座次表”上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桌子邊角,準考證僅限攜帶一張。
4、參加考試只允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規定以外的任何書籍、資料、草稿紙及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等電子產品,已帶入的,應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電子產品應切斷電源。考試期間,凡發現應試人員將違禁物品帶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5、考試實行全場封閉,開考5分鐘后應試人員不得入場,全場考試結束前應試人員不得提前交卷出場。
6、請務必認真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按要求在試卷和答題卡上正確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等相關信息,漏填或錯填以上信息,將導致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應試人員請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指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
7、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監考人員回收試卷、答題卡時,應試人員須再次在座次表上簽名。經監考人員允許后,應試人員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帶出或傳出考場。
8、考試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抄錄試題、答案及相關內容。
9、閱卷過程中將采用技術手段對試卷進行雷同檢測,對被甄別為雷同的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在考試期間,應試人員須保護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襲。
10、熟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規定嚴肅處理。應試人員的違紀情況將納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和用人單位提供查詢服務。
11、應試人員應了解《日照考區2020年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點地址及考場分布平面圖》(日照市人社局網站),并在考試前一天下午熟悉考點、考場,避免走錯考點考場。應試人員因個人原因坐錯座位或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填涂錯誤等造成差錯的,后果自負。
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31號令)
第六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經提醒仍不按規定書寫、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試信息的;
(三)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四)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七)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的;
(八)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電子化系統設施的;
(九)未按規定使用考試系統,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六)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八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九條 應試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考場;情節嚴重的,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試人員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十一條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考試機構或者考試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違紀違規行為的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把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行為列入刑事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試期間,我們將安排專人受理應試人員投訴舉報,對舉報線索可靠、證據確鑿的,將嚴肅查處。(省人事考試中心監督舉報電話:0531-88597886;日照市人事考試中心監督舉報電話:0633-8777835)。
四、溫馨提示
1、請仔細閱讀《2020年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詳見“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首頁“公告欄”),了解考試防疫要求。備齊個人防護用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飲食衛生。
2、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前,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驗時按要求摘下口罩。進入考場就坐后,可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
3、應試人員入場時須接受體溫測量、核驗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請預留充足入場時間,建議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應試人員須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保持“一米線”,排隊有序入場。
4、請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成績查詢和領取證書時使用。成績查詢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
我們期望廣大應試人員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依法誠信參考,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氛圍。
預祝大家取得優異成績!
日照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11月2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