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0〕55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7、18、19日舉行,考點設在各市。具體安排如下:
6月17日 14:00-16:30 財務與會計
6月18日 09:00-11:30 稅法(一)
14:00-16:30 稅法(二)
6月19日 0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前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墨水筆、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回收。
二、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三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是:考五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考兩個科目的(《稅務代理實務》、《稅務相關法律》)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
三、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的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從業年限”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計算”。
(四)報名學歷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
(五)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應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同時在報名時,必須填寫國籍地區信息,單獨標注。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 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四、考試報名程序
本次考試的報名工作采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資料審查、交費的方式。
(一)網上預報名
時間:2011年1月7日至27日。
程序:報考人員須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帶有考生信息的報名表。
確有困難不能完成網上預報名的報考人員,單位人事部門要做好技術服務,幫助報考人員完成報名,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二)現場資料審查、交費
單位人事部門審驗報考人員條件后,報名表蓋章匯總,于規定時間統一上報。
時間:2011年1月24日至27日
地點: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西山道5號市政府9號樓四層)
電話:2827463
(三)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及證件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一式兩份,貼一寸一年內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一式兩份);
3、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 術職務資格證書;
4、身份證、畢業證或學位證書以及上述第3條所述復印件(一式兩份,審核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五)考試前兩周到考試報名地點領取考試準考證
五、考試收費
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51元。
六、其它
有關考試大綱、教材的征訂工作由唐山稅務師事務所負責。考生可根據需要自愿訂購考試用書。聯系人:劉慶花,聯系電話: 2238104。
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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