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財政廳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審核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縣財政局、洋浦財政局,各考生:
?按照《海南省財政廳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海南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瓊財會〔2019〕771號)精神,現將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海南考區考后資格審核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資格審核對象:參加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且各科目(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考試成績分別為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二、符合資格審核的考生,應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海南省財政廳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海南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瓊財會〔2019〕771號)通知要求的報考條件后,務必于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20日期間,攜考試報名系統打印的“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簡稱“考生信息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初級資格考試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蓋章或提交學生證原件及電子掃描件),公章必須與報名表上填寫的單位一致;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和電子掃描件,前往報名資格審核點進行現場審查(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點詳見附件)。
三、“考生信息表”中,“報名點名稱”選擇省會計學會的考生,請到省會計學會進行資格審核;選擇各市縣財政局的考生,請到相應的市縣財政局進行資格審核。各科目考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未按本通知規定的審核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核的,視同自愿放棄資格審核,考試成績無效。
?四、申請報名資格審核人員需對本人提供信息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報名資格審核中發現偽造學歷、提供虛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違反相關規定參加考試的考生,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等處理。
五、需補打印“考生信息表”的考生,請登錄: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c31.jsp打印初級資格“考生信息表”。資格審核截止日,網站同時關閉。
六、各報名資格審核點要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考辦關于考試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提高服務意識,認真做好資格審核工作并對審核結果負責。現場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退還考試費用。
省財政廳咨詢電話:68531762
附件: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海南考區報名條件審核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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