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藏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初級會計報名實行現場審核;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5月5日至23日。
藏財會〔2020〕52號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
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
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市財政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0〕8號)規定,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21年5月15日起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二、報名地點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在其內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內地學校學習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二)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三)報名條件審核時,初級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到報名所在地財政局審核;高級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等到西藏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審核。
三、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報名考生于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內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報名。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考生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規定要求,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通過審核后再進行上傳。
(二)現場審核。
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核,要嚴格把握報名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予報名。
(三)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現場審核的考生,自行在報名網站繳納報名費,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由考生于考前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5月5日至23日。
請考生務必于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段內,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本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考試科目與大綱
(一)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2.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3.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二)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五、考試時間
(一)初級考試。
1.初級資格考試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5月15日至19日 | 8:30-11:30 |
14:30-17:30 |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高級考試。
《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試時間為8:30—12:00。
六、其他事項
(一)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切實結合本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做好本地區疫情防控措施,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和考務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對于報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自治區會計考辦有關規定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自治區會計考辦反映,不得自行處理。
(三)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考務規則,認真做好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項考務工作。
1. 2020年11月30日前,公布本地區2021年度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
2.考試開始前一周,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組織監考人員及考務工作人員培訓,同時完成各考點、考場的檢查驗收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各項工作。
3.2021年5月15日,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組織本地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四)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認真備考,誠信參加考試。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對違法違規人員進行處理。
(五)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精心細致做好各環節相關工作,確保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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