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條件尚未公布,預計將于2021年7月份公布,具體詳情參考2020年:
由《廣東省202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須知》得知,廣東2020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報考全部4科)、“免二科”(免試2個科目)和“增報專業”(報考1個科目)三類。
(一)“考全科”條件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對照表見附件1)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二科”條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報考條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
(三)“增報專業”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考增報專業。
(四)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要求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五)外籍及港澳臺人員考試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第三十四條規定,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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