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統考辦字〔2020〕1號)和司法部《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發通〔2019〕54號)精神,現將2020年度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查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后資格審查對象
凡報名參加2020年度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全部合格者(初、中級合格標準72分,高級合格標準90分)均須通過現場考后資格審查,方能獲得相應級別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二、考后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各有關考生根據屬地原則,按照自己報名點所在地統計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前往現場進行考后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考后資格審查的,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三、考后資格審查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2020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本人簽名,單位審查加蓋單位公章)原件一份(附件1)。
(二)單位出具的從事統計工作年限證明原件一份(附件2)。
(三)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考生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對于報考參加統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還需要提供其已獲得的統計或相關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對于以高中畢業學歷報考參加統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考生,還需要提供其已獲得的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資料中涉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的,證件原件經審查后退回,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
四、考后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核時,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材料不齊全或不完整,資格審核部門將拒絕審核。
(二)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取消通過資格及相關科目成績。
(三)對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內的全部合格成績,并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相關規定處理。
(四)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將不予核發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五)各地統計考辦要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相關疫情防控措施,控制現場審核人數,及時消毒、保持通風,配備體溫檢測設施。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須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出示健康碼。
(六)各市統計考辦于1月19日前將考后復核結果,考后復核需撤銷成績人員信息報送省統計考辦。
附件:
浙江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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