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財政局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保定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大考生: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21年9月舉行。根據省冀會考辦〔2021〕 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保定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五)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六)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如:學籍、戶籍、居住、社保、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等)。
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審核、網上交費”,與考生“零見面”的方式,即:報考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上報名后,訪問“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http://rygl.hebcz.cn/)點擊報名資料上傳飄窗,填寫基本信息并上傳相關資料,由各報名點審核報名條件,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進行網上交費。
報考人員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18日-31日,資料上傳截止時間為3月31日17:00,報名點審核時間為:3月18日-31日,報考人員交費截止時間為3月31日24:00。
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上傳資料審核通過并交費成功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對填寫和上傳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關資料的規范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因填寫或上傳虛假信息、資料,經查實后,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或取消考試成績,并將其列入我省會計行業失信人員名單。
2020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延考的考生,無需再次報名,報名狀態為:“報名成功”(可在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確認報名狀態)。2020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成功后申請退費,且2019年度考試有通過科目的考生,無需上傳報名資料再次審核資格(狀態為審核通過待交費),如參加考試,登錄報名系統交費即可。
二、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舉行,共3個批次,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考試時間由系統隨機安排,不能變動。
五、考務日程
(一)2021年3月31日,各縣(市)、區完成本轄區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二)2021年8月16日前,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編場工作。
(三)2021年8月30日開始,報考人員登錄“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官網”打印準考證。
(四)2021年9月4日-6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
(五)2021年9月28日前,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
(六)2021年10月20日前,下發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成績數據,并在“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官網”公布。
(七)2021年11月5日前,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議,市考試管理機構可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八)2021年11月15日前,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報送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工作總結。
五、其他事項
(一)各縣(市)、區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確保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本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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