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安徽省2021年咨詢工程師報名時間是2月27日至3月6日17:00,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于2021年3月6日17: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上傳到報名服務平臺,接受在線人工核查。網上繳費時間是3月10日17:00前,準考證打印時間是4月6日16:00后,考試時間是4月10日、11日,詳情如下:
關于2021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皖人考函〔2021〕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工程咨詢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中咨協資信〔2021〕1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21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設《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客觀題)、《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客觀題)、《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客觀題)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主觀題)4個考試科目。
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二)考試管理模式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4號)、《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說明》(中咨協資信〔2021〕7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人員報考條件
1.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8年;
2.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6年;
3.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4年;
4.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3年;
5.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免2科人員報考條件
凡符合考全科報考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者,可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或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8年。
(三)有關報考條件說明
根據《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說明》(中咨協資信〔2021〕7號),現就有關報考條件說明如下:
1.《暫行規定》中所稱“工程咨詢業務”,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第9號令)中規定的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包括:(一)規劃咨詢:含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行業規劃的編制;(二)項目咨詢:含項目投資機會研究、投融資策劃,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咨詢等;(三)評估咨詢: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的對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PPP項目實施方案、初步設計的評估,規劃和項目中期評價、后評價,項目概預決算審查,及其他履行投資管理職能所需的專業技術服務;(四)全過程工程咨詢:采用多種服務方式組合,為項目決策、實施和運營持續提供局部或整體解決方案以及管理服務。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均屬于工程咨詢業務。
2.《暫行規定》第二章第十條中所稱的“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具體如下:“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是指“工學”學科門類下的所有專業;“經濟學類”專業是指“經濟學”學科門類下“經濟學類”中的經濟學專業和經濟統計學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是指“管理學”學科門類下“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的管理科學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工程管理專業、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以及工程造價專業。
所學專業不屬于上述學科門類專業范圍的報考人員,其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年限均相應增加2年。
3.《暫行規定》中所稱“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本人應完成學業并獲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肄業證書、結業證書除外)。
4.《暫行規定》中所稱“從業年限”,是指報考人員自參加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時間的總和,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5.《實施辦法》第六條(一)中所稱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組織評選的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評選的全國優秀勘察設計金、銀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人員。
6.《實施辦法》第六條(二)中所稱“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是指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工程技術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具體包括:監理工程師、一級注冊建筑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注冊設備監理師、一級建造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一級造價工程師。
7.港澳臺居民符合報名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報考者,其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
報考人員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并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一)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注冊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慎重選用。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已注冊報考人員須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查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注冊用戶功能全年開放,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結果最遲將于信息提交后24小時內返回,請報考人員及時完成注冊,以免影響報名。
(二)填寫報考信息
完成注冊的報考人員,請于2021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填寫報考信息。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核查
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于2021年3月6日17: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上傳到報名服務平臺,接受在線人工核查。
現場核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請于3月8日、9日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安徽省工程咨詢協會(合肥市益民街17號富華大廈七樓707室)接受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從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年限證明;
5.報考級別為免2科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本人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或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證明;
6.報考級別為免2科的報考人員或應提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8年。
各核查部門要采取措施,認真進行核查。凡在核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應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在核查前,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報考信息;核查后,報考人員不能進行修改。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流程和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
(四)網上繳費
按照《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說明》(中咨協資信〔2021〕7號)的規定,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50元。繳費發票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統一開具,具體辦理程序詳見中國工程咨詢網咨詢工程師(投資)考試專版。
通過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于3月10日17:00前登錄報名服務平臺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報考人員繳費成功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收到所繳費用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四、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本次考試考點應選用標準化考場,各考區要將考試監控視頻資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試院將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請應試人員于4月6日16:00后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五、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可以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也可以在電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寶、微信、云閃付、各社保卡合作銀行APP等均可申領)的“全國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考試成績查詢”模塊中查詢成績。
六、監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予核查:
(1)已經作出承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
(3)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
2.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考試組織機構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監管的具體方式與相關要求由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確定。
(1)隨機抽查。考試組織機構將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社會監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七、注意事項
(一)答題方式
《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為主觀題科目,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他科目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使用的證件一致)方可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座位。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試大綱
2021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21年版《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根據大綱要求,本年度考試將增加“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有關內容。
(三)疫情防控要求
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見附件),按照防控要求參加考試。
請各市、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按照《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規定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確保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四)其他事項
2021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551-62627484(省工程咨詢協會)
考務咨詢電話:0551-63457905(省人事考試院)
附件: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
安徽省人事考試院 安徽省工程咨詢協會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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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