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 考 手 冊
山西省 2021 年度全國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內容:考試設置、報考流程、資格審核、報考條件、考試法規
一、考試設置
【設定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4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負責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職責分工對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實行考試的評價方式,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具體承擔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評價工作。
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信息及代碼設置
【成績管理】
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行成績滾動管理,應試人員應在規定的成績滾動管理周期內通過規定的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全部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在連續的 4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應試科目,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級別為免 2 科)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在連續的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應試科目。
提示:應試人員選擇報考級別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以上成績管理辦法,根據自身條件對應選擇考試級別,選擇[考全科]級別報考兩個科目和選擇[免 2 科]級別報考兩個科目是成績滾動管理周期完全不同的兩個類別,請謹慎填報!!!
【收費標準】
《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說明》(中咨協資信〔2021〕7 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 130 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 150 元。
二、報考流程
【報考方式】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報考網址】中國人事考試網
網上報名:http://www.cpta.com.cn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http://rst.shanxi.gov.cn/rsks
【報考流程】 提示:報名前請仔細閱讀考試公告和報考手冊!!!
已注冊報考人員忘記用戶名或密碼的,可通過“預留問題”及“預留手機短信”自行找回,或按“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常見問題:關于申請找回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平臺注冊信息的操作說明”進行找回。
【學歷核查】報考人員注冊時,學歷學位信息通過在線核查,核查結果為“通過”的可選擇考試項目直接進行報名;核查結果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可在選擇考試項目并保存填報信息后,上傳學歷學位等電子材料,確認信息后即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報考流程】——承諾方式的選擇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存在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為方便快捷高效完成考試報名,建議報考人員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
【信息修改】報考人員須真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謹慎確認!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后修改報名信息;繳費成功后任何信息不能修改,如有差錯,責任自負,請謹慎填寫報考信息。
【材料上傳】電子材料類型按報名系統提示的要求上傳,格式為 jpg,大小為 100 至300k 之間。
【屬地管理】資格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選擇在山西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時須提供與山西工作地相關的山西戶籍(身份證戶口本或居住證或社保卡)。
【應試須知】應考時,應攜帶黑色跡墨水筆、2B 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相關事項】
1.報考人員逾期未完成網上交費,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2.報考人員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按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處理,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
3.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由山西省工程咨詢協會負責,資格審核工作在考試成績公布后進行,資格審核對象為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人員,具體審核時間、地點、所需審核材料詳見《資格審核公告》,審核結果以審核部門考試成績公布后審核意見為準。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參加資格審核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4 號)、《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說明》(中咨協資信〔2021〕7 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大綱】2021 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使用 2021 年版《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根據大綱要求,本年度考試將增加“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有關內容。具體內容見中國工程咨詢網。
【報考條件】——考全科級別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 8 年;
2.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 6 年;
3.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 4 年;
4.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 3 年;
5.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 2 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報考條件】——免 2 科級別
凡符合考全科級別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者,可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參加 2 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1.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或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工作滿 8 年。
【報考條件】——相關說明
1.《暫行規定》中所稱“工程咨詢業務”,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 年第 9 號令)中規定的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包括:(一)規劃咨詢:含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行業規劃的編制;(二)項目咨詢:含項目投資機會研究、投融資策劃,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咨詢等;(三)評估咨詢: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的對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PPP 項目實施方案、初步設計的評估,規劃和項目中期評價、后評價,項目概預決算審查,及其他履行投資管理職能所需的專業技術服務;(四)全過程工程咨詢:采用多種服務方式組合,為項目決策、實施和運營持續提供局部或整體解決方案以及管理服務。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 號),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均屬于工程咨詢業務。
2.《暫行規定》第二章第十條中所稱的“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 年版)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具體如下:“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是指“工學”學科門類下的所有專業;“經濟學類”專業是指“經濟學”學科門類下“經濟學類”中的經濟學專業和經濟統計學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是指“管理學
學科門類下“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的管理科學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工程管理專業、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以及工程造價專業。所學專業不屬于上述學科門類專業范圍的報考人員,其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年限均相應增加 2 年。
3.《暫行規定》中所稱“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本人應完成學業并獲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肄業證書、結業證書除外)。
4.《暫行規定》中所稱“從業年限”,是指報考人員自參加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時間的總和,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 12 月 31 日。
5.《實施辦法》第六條(一)中所稱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組織評選的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評選的全國優秀勘察設計金、銀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人員。上述人員可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
6.《實施辦法》第六條(二)中所稱“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是指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工程技術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具體包括:監理工程師、一級注冊建筑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注冊設備監理師、一級建造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一級造價工程師。取得上述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工作滿 8 年的人員,可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
7.港澳臺居民符合報名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報考者,其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試開始前 30 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兩證置于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對。考試開始 5 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開始 2 個小時內不得退場,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喧嘩。
二、應試人員進場退場必須進行簽到、簽退確認,自覺接受身份核對、攜帶物品檢查。
三、應試人員應嚴格按考試要求攜帶考試用品。不得攜帶移動電話等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已帶的要切斷電源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四、考試開始時,應試人員必須首先在試卷或答題紙、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涂)姓名、準考證號等內容,不得錯漏填涂,不得超過裝訂線,不得做任何標志。
五、應試人員不得要求考試工作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次序不對、字跡模糊或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有皺折、污損等問題,可舉手示意,由考試工作人員核實處理。
六、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規定用筆在規定位置作答,書寫要清楚、工整,填涂要規范、整潔。
七、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不得互借傳遞任何物品。應試人員應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愛護公共財物,共同創造文明和諧應試環境。
八、考試結束時,應試人員立即停止答卷,經考試工作人員檢查收卷并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應試人員應服從管理,接受監督,誠信應試。對未按規定作答,旁窺、交頭接耳、打手勢,違反規定翻閱參考資料,傳遞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冒名頂替參加考試,利用通訊工具接收、發送考試信息,擾亂考試秩序,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威脅、侮辱、誹謗、誣陷他人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十、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構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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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