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條件尚未公布,預計于2021年3月份公布,具體詳情參考2020年:
由《關于做好202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得知,江西2020年環境影響評價師報名條件如下:
資格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附件2,摘錄),均可報名參加環境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通知》中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附件3)已更新,請各地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中予以參照執行。報名條件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附件3,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 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已公布! | 考試大綱對比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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