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3月20日-29日,繳費時間3月20日-29日,實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準考證打印時間5月10日-14日。
關于做好 2021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 號)和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1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 號)精神,現將我省此項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設置及考點
考試定于2021 年 5 月 15 日至 16 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5 月 15 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5:00 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 個專業)
5 月 16 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下午 2:00—6: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3 個專業)
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 3 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
考點設在各設區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新舊考試過渡
在“建人規〔2020〕3 號”文件印發前,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 個科目,分別對應現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 個科目。參加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且有效期內的合格科目,其成績按照新管理辦法執行。
三、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大專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 6 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 4 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 2 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2 門基礎科目(級別為 “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申請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相應材料。
(三)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2 門基礎科目(級別為“相應專業”)。
(四)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若以后學歷報考的,之前的專業工作年限可以累計(全日制實習和成人脫產學習的時間不累計)。有關專業對照表登陸到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對照表(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 n/635.html)查看。
報考條件聯系電話:0571-81956265、81956261。
四、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須在連續 4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以及參加 2 門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免二科”),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及電子成績合格證明)。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資格證書,報考其他專業的 2 門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相應專業”),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所選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五、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除個別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包括虛假承諾)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外,其他所有相關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
(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只需進行網上公示,無需線上和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核查(個別有情況反映的除外)。
(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包括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下同),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核查,提交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三)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或“撤回承諾”,系統將無法再次提供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報考的機會,提醒報考人員務必不要隨意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和“撤回承諾”。同時,在填報信息時還要認真細致,以免誤操作。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期間、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注冊或職稱評審等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六、網上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于 3 月 20 日至 29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www.zjks.com ) 鏈 接 , 或 直 接 登 陸 到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cpta.com.cn/ ),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查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經上傳相關學歷等證明材料后,再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報名點等)。
2.在確認所填報、選擇的信息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在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
(1)報名“考全科”級別的人員,可在承諾書提交后,直接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2)報名“免二科”和“相應專業”級別的人員,須上傳符合相應條件的證件(證明)材料,并經聯系省人事考試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交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 的報考流程
1.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查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經上傳學歷等相關證明材料后,再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
2. 在確認所填報、選擇的信息和上傳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隨后點擊“確認”,且必須下載打印“報名表”。
3.報考人員還須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打印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報名表”均需交單位審核蓋章,待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考后報考資格現場核查,請考生妥善保存。
如有“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除無選擇環節外,其他環節按以上流程報名。
(三)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的(如報考免試部分科目和相應專業),在上傳材料后要聯系省人事考試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2.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4.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一般需 24 小時后才能再次登陸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5.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6.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7.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以及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證書注冊和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
8.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9.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 欄目。《人社部關于加強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4 號)規定,考生原則上只能在本人戶籍地或工作地報考(即:網上所選“考區”“報名點”應是戶籍地或工作地)。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 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 0571-88395085。
(四) 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5 月 10 日至 14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七、收費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 ,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 60 元,主觀題每人每科 70 元。 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八、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草稿紙統一發放。其余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鐘表(無聲、無收發拍攝功能)、口罩。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嚴禁提
報考流程中所有的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
1.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合格成績直接在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對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省人事考試院負責核查。
2.對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需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核查。現場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相關材料及要求,由省建設主管部門另行通知。通過現場核查的合格人員還需在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相關人員不到現場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合格成績無效。
(三)對于最終通過核查的合格人員,在省人社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先予制作電子成績合格證明。屆時,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 )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本省內視同資格證書)。在人社部下發資格證書后,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十一、有關要求
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積極協調教育(學校)、公安(治安前或超時答題。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題本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涂寫個人信息和作答,同時要檢查題本和答題卡,如有質量等問題應當即舉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也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若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考生答錯位置和污損的答題卡不得更換。
為保障考試公平公正,考后將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 0 分處理,若查明為抄襲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還將按違紀處理,請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考場內實施全程監控。
九、考試大綱
使用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 2020 年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在相關網站免費下載。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網站(http://www.cweun.org/ )。
十、成績公布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一)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工作由省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網監、交管)、經信(無線電管理)、網信等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對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屆時,如受疫情影響,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實措施,積極應對,確保考試防疫安全。具體實施方法,參見《考點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須知》(見省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附件:2021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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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