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青海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5月29日、30日;青海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3月24日-3月31日;資格審核時間/方式:網上審核(3月24日-4月1日)+考后審核;網上繳費時間:3月24日-4月2日;準考證打印時間:5月25日-5月28日。
關于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安排的通知
由于學信網核驗學歷信息最長需要24小時,請各位考生提前在報名系統中注冊,老考生也需提前登錄完善信息!
考試報名全部實行網上審核,無需到現場,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請等待網上審核結果!
報考人員在現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請考生嚴格遵守屬地化原則,根據實際填寫“工作單位”及“通訊地址”字段,省外考生不允許在青海省報名及參加考試。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于5月29日、30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報考人員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詳見附件1),無論是否選擇告知承諾制,我們都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核查,都將進行考后復核。我們將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相關要求,加強對虛假承諾的懲戒,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
實行告知承諾制,是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實現資格考試報名流程更減、辦事更快、服務更優,為便捷報名,我們鼓勵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報名。對于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同時接受全程監管。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需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樣本見附件2)。對所有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通過報名資格復審和查詢社保等方式進行復核,并由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1)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4)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二、網上報名流程(網上報名→資格核查→網上繳費→報名成功)
(一)網上報名
1.注冊: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下載地址請點此鏈接(未經審核工具處理的照片,系統無法識別,將影響后續報名操作)。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平臺注冊過的報考人員無需更換照片。考試合格后,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已注冊的報考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提交注冊信息最長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結果,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項目,選擇考試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查完成后方可報名。
2. 填寫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并核對報名信息(特別是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重要字段),繳費成功后不可修改任何信息。報考人員自愿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僅有一次撤回承諾的機會,撤回承諾后將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將直接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保存好個人注冊用戶名及密碼,以免影響后續報名工作。
3.信息確認:報考人員在保存報名信息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后,一定要進行信息確認步驟,否則不會進入資格審查項。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已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的可直接繳費。(已經作出承諾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可免于核查。)
系統沒有自動核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將進行網上上傳證明材料步驟:
1.人員范圍及上傳材料: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年限的證明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年限的證明
(3)撤回承諾申請的: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年限的證明
(4)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或核查未通過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照片
(5)報考免試級別的: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書或 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照片
2.關于上傳材料的說明:在報名確認環節上傳電子圖像材料,如因個人原因上傳圖片模糊不清或上傳錯誤導致無法通過資格核查,后果自負。
(三)網上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須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請考生務必在繳費前確認個人報名信息。繳費成功后,考生須查看個人繳費狀態確認顯示“繳費成功”。沒有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考生無法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視為報考人員放棄考試資格。
(四)報名成功
在繳費時間截止前繳費成功的視為報名成功。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四、報考條件
《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 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列表,下同) 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二) 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三) 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四) 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二)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申請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相應材料。
報考考試名稱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網上提交信息時間 | 2021年3月24日9時-2021年3月31日18時 |
資格審核時間 | 2021年3月24日9時-2021年4月1日18時(僅工作日、上班時間進行審核) |
網上繳費時間 | 2021年3月24日9時-2021年4月2日24時 |
繳費形式 | 網上繳費 |
準考證打印時間 | 2021年5月25日9時-2021年5月28日24時 |
考試時間 | 2021年5月29、30日 |
六、相關說明
1.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考試大綱: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針對考試考點、時長、題量、總分值等進行了調整,具體內容以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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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于考后復核: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待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我中心連同有關行業部門、協會學會等單位將對本年度成績合格且可以領取證書人員進行考后報名資格的復核工作,請及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的相關公告,按時進行復核。
4.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七、咨詢電話
資格審核電話(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處):
0971-8149389(僅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接聽)
技術支持電話(省人事考試中心):
0971-8258589(僅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接聽)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3月22日
附件2:《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式樣)
附件3.1:青海省人事考試筆試期間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附件3.2:青海省人事考試筆試期間疫情防控若干問題處理辦法
附件3.3:青海省人事考試筆試期間“信康碼”應用方案
政策解答: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已公布! | 考試大綱對比詳情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