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重新核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等4項考試收費標準
近日,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印發《關于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1〕347號,以下簡稱《復函》),重新核定本市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和一級、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費標準。其中,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和一級、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費標準每人每科降低5元;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費標準每人每科降低10元。上述考試屬于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其考試收費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設立收費項目。
具體如下: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表
收費編碼 | 收費項目 | 計費單位 | 收費標準(元) | 備 注 | |
155004021 |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費 | 客觀題 | 人·科 | 51 | 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11元 |
《復函》同時要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其所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應按規定在本單位網站和服務收費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單位主管部門的監督電話和價格監督電話等,接受市場監管、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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