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旗區人社局、各相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號)及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的通知》(內人考函〔2021〕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及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根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關于更新環評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中新舊專業對應表的函》,《通知》中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附件2)已更新,請各地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中予以參照執行。
二、報名工作
(一)報名方式及報名網址
全區全部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審核和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此次考試的人員需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報名時請準確選擇相應考區。
(二)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3月27日—4月6日23:00,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21年4月6日—4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節假日除外),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1年4月7日23:00。
2、通過網上審核人員考前不再進行現場審核。對于符合免二科和無法通過網上審核的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報名表、工作證明(寫清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從事咨詢業務工作多少年加蓋單位公章)、本人的畢業證原件(2002年以后需攜帶學信網打印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和符合免試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在資格審核時限內到鄂爾多斯市政務服務中心(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文明東街CBD國泰商務廣場行政辦公區三樓A區327窗口)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報考人員直接在網上報名,網上審核通過后才可繳費。報考人員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
報考人員在報考信息確認前可以修改報考信息,報考信息確認后,本人不可再自行修改報考信息。
(三)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落實一次性告知、報名條件核查、日常監管、不實承諾處理等重點環節工作。各地在發布報考注意事項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同時,各地要將“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內容,作為報考須知事項,一并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要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名條件說明。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四)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上述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考信息時,將收到本次報名審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區資格審核時限內到報名地區人事考試機構辦理報考相關事項(附件1)。
(五)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六)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于2019年之前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的老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
三、考試事宜
(一)考試時間、科目
5月29日
上午 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14:00—16: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30日
上午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二) 打印準考證時間
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點設置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區只在呼和浩特設區直考區。
(四)考后公示
考后我中心將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監督舉報。查實報考人員違反承諾,在考試報名時存在提供虛假信息、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費用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2016年第18號公告的相關規定和內蒙古自治區原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核定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2〕887號)的規定,每人收取考試報名費20元。客觀題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6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65元。
五、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要與當地衛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六、其它事宜
(一) 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大綱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針對考試考點、時長、題量、總分值等進行了調整,具體內容以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公布為準。
(三)應試人員須知
1、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2、考場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試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 各旗區接此通知后,應盡快做好報名宣傳工作。
(五) 聯系電話:0477-8586210
附件:1.自治區各盟市資格審核部門聯系方式
2.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鄂爾多斯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區直及各盟市考區資格審核部門聯系方式
政策解答: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已公布! | 考試大綱對比詳情
2021年環評師考試報名3月23日起,報名的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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