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關于黑龍江省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得知,黑龍江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告知承諾制要求,具體詳情如下:
提示:2021年黑龍江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截止日期調整至4月8日、在線核查截止日期4月9日、現場核查截止日期調整至4月12日、繳費截止日期至4月13日。(點擊查看具體詳情)
【點擊進入:黑龍江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入口(已開通)】
告知承諾制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須承諾本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辦理報考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以及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應按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各地考試組織機構要加強對報考人員的核查與監管,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與監管。在核查或監管中發現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與監管的,給予報名無效或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政策解答: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已公布! | 考試大綱對比詳情
2021年環評師考試報名3月23日起,報名的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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