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符合專業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參加專業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等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專業對照表
執業范圍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環保工程 |
本專業 |
環境工程
環境科學與工程 環境科學
環境生態工程 環保設備工程 資源環境科學
|
環境工程 環境監察 環境科學與工程 環境科學 地球環境科學 生態學 環保設備工程 資源環境科學 資源科學與工程 |
相近專業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水質科學與技術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能源與動力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藝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安全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建筑節能技術與工程 水質科學與技術 給水排水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熱能與動力工程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熱能工程 能源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水資源與海洋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藝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化工設備與機械 安全工程 礦山通風與安全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設計制造工藝與設備 機械電子工程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
其他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注:表中“新專業名稱”指教育部2012年9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