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初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30-8月8日,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網址:http://rsj.beijing.gov.cn/ ywsite/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 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網上審核時間為7月30-8月8日,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12日10:00-8月15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26日至10月29日。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 2021
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 1 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1 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 6 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 2021 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北京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設置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級別,各級別考試均設置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 - 2 - 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 10 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一。高級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1 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初、中級考試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
三、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 10 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 6 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 2 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 1 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10 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5 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2 年。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報名條件補充說明見附件 1。
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高級考試在 1 天內分上、下午 2 個批次實施。各專業類別的批次劃分以準考證為準。
(二)初、中級考試在 2 天內分上、下午 4 個批次實施。各專業類別的批次劃分以準考證為準。
(三)各科目考試開考 5 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高級經濟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 3 小時,應試人員可提前 1 小時交卷、離場。初、中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 1.5 小時,每科目可提前 15 分鐘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 1 批次內分 2 個場次連續組織,間隔時間為 40 分鐘。
(四)各級別考試均采取電子化考試的方式。考生在計算機上作答,應考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五)高級考試機考系統支持的輸入法包括中文(簡體)- 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 -搜狗拼音輸入法。(六)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 cpta.com.cn/,下同)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及計算器等工具使用。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網址:http://rsj.beijing.gov.cn/ ywsite/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 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網上填報信息并通過審核的人員方可進行網上繳費,高級考試報名流程詳見附件 2,初、中級考試報名流程詳見附件 3。
(三)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規定時間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高級考試打印準考證時間為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18 日,初、中級考試打印準考證時間為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10 月 29 日。
(四)2021 年版高級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初中級考試大綱計劃在 4 月底前公布。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 2 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報考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師證書。
(二)考生可于考后 60 日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證書發放事宜將在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證書查詢”欄目公布。
(三)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有效期為 5 年,考試合格者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rsj.beijing.gov.cn/)“進入“專技人員證書系統” 下載并打印相應電子合格通知書,不再發放紙質成績合格證明。
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 18 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 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等 17 項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5〕2513 號)規定,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61 元。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1〕426 號)規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69 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具體操作步驟詳見《財政電子票據查驗流程圖》。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一)人事考試考生涉及行業領域多、流動性強,為確保考試期間參考人員的健康安全,建議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種“應接盡接”工作要求,考前通過單位或所在社區登記預約,完成疫苗接種。
(二)考試當天,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北京健康寶為“未見異常”且持有 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建議考生考試當天提前 1 小時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
(四)人事考試防疫相關要求將根據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規定的變化隨時調整,請考生及時關注市人事考評辦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響正常參考。
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一)報考人員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處理。
(二)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十、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報名條件補充說明
2.高級考試報名流程圖
3.初、中級考試報名流程圖
4.審核機構聯系方式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代章)
2021 年 4 月 7 日
附件 1 報名條件補充說明
一、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三、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四、知識產權專業人員 2020 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
五、取得其他系列中級職稱或可對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并受聘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在報名服務平臺填報時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
附件 4 審核機構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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