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3號)及有關考試考務工作的要求,現將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安排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2016年6月30日9∶00—7月12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
應試人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的方能正常上傳);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集中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指定審核點辦理確認手續(詳見附件1)。
資格審查時間定于2016年7月7日9:00—7月13日1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詳見附件1)辦理現場資格審核手續。(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除外,具體審核流程見下述)資格審核通過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的審核流程:
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科技與勘察設計科(聯系電話:0536-8096957;0536-8096956)進行報名條件審核并加蓋公章。完成以上審核手續后,應試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到濰坊市人事考試中心605室進行現場確認,待網上資格審核通過,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報名時,如果應試人員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直接顯示審核通過標志,無需再進行現場審核,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其余應試人員均須提供相關材料到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
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
5.2010年(含)之后通過基礎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報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時,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過基礎科目考試,擬轉到山東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需提交原考試所在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基礎科目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在有效年度內報考的應試人員填報信息時,須認真檢查所填報信息,報名信息確認后系統自動審核通過,報考信息將無法修改。
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6年8月30日9∶00至9月4日14∶30。
二、收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89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6〕16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轉發勘察設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28號)文件規定,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3。
詳細事宜請參見附件(魯人考函〔2016〕33號)(詳見附件4)
附件3: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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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