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考院[2016]140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報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時 間類 別 | 11月5日 | ||
上 午9:00-11:00 | 下 午13:00-15:00 | 下 午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上述考試科目及代碼說明見附件1。
二、報名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東莞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東莞。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5.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的全日制學生、畢業學年的全日制專科生以及廣東省內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學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免考條件
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其成績可作為2017年前(不含2017年秋季)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成績,可于2016年秋季和2017年春季直接報名參加當地認定機構單獨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均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考。
3.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工作日程安排
考生筆試報名日期為9月6至9日;網上審核日期為9月8至11日;考生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9月16日;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0月31日至11月4日。
四、考生報名方式和流程
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生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流程
第一步: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
第二步:注冊。筆試報名前,考生須注冊取得網報系統登錄密碼(帳號為本人身份證號)。
第三步: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新注冊的考生用戶必須先閱讀考試承諾,確認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才可以進行下一步的操作。
第四步:閱讀報考須知。
第五步:填報個人信息。
第六步:上傳個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大小: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佳。
第七步:考試報名。根據頁面提示操作。考生在報名時須選擇戶籍或用人單位或學籍所在地的考區為應試考區,并根據本人情況選擇考試類別和考試科目,具體考試地點以考生下載的準考證上地址為準。
第八步:審核。考生等待考區教育考試機構的網上審核通過(僅審核考生應填報的項目是否齊全、姓名是否規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負責對考生報名條件進行審核)。請考生在審核截止日期內隨時登錄網報系統查驗審核狀態。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在審核時段期間內修改個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過審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將不再被審核通過。
第九步:繳費。網上審核通過后,在網上繳費確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并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在線支付考試費。繳費后考生可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查詢報名是否成功。未經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能網上支付考試費。審核通過,逾期未在網上繳納考試費的考生,報名系統將視其為放棄報考,并自動注銷該生當次報考信息。繳費成功后考生報名成功。
成功報名的考生于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報名系統,根據提示下載pdf準考證文件。下載后,仔細核對個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準考證。確有困難無法打印者,可到所屬考區教育考試機構申請免費打印領取準考證。
(二)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報考信息一經審核確認,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不符合報名條件而報考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考生,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負(在面試報名現場審查中將被取消面試資格或后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考試成績無效)。
3.考生的姓名和證件號碼是考生身份的重要特征,完成注冊后不能修改。如考生姓名和證件號碼書寫有誤,可按照正確的信息重新注冊即可。
4.如考生忘記網報登錄密碼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示操作,報名系統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手機號碼下。因此,考生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切勿更換手機號碼。
五、考試費用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978號)規定的筆試收費標準,按70元/人·科次繳納筆試考試費。考生考試費以網上繳費方式繳納。
六、其他
(一)《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考試不統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根據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復習、備考。
附件:1.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
2.考生網上報名上傳照片要求
附件1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
科目代碼列表
序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代碼 | 備注 |
(一) | 幼兒園 | ||
1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101 | |
2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102 | |
(二) | 小學 | ||
1 | 綜合素質(小學) | 201 | |
2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202 | |
(三) | 初中 | ||
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3 | |
4 | 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4 | |
5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5 | |
6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6 | |
7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7 | |
8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8 | |
9 | 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9 | |
10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0 | |
11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1 | |
12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2 | |
13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3 | |
14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4 | |
15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5 | |
16 | 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6 | |
17 | 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7 | |
(四) | 高中 | ||
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3 | |
4 | 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4 | |
5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5 | |
6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6 | |
7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7 | |
8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8 | |
9 | 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9 | |
10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0 | |
11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1 | |
12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2 | |
13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3 | |
14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4 | |
15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5 |
|
16 | 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8 |
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說明如下: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兩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兩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三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4)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門科目,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門科目。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6)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共三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結合面試環節進行。
附件2
考生網上報名上傳照片要求
1.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不允許帶帽子、頭巾、發帶、墨鏡;
2.電子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照均可,白色背景為佳;
4.此照片將用于準考證以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備注:建議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圖畫,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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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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