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1年審計師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6月21日!還沒報名的考生注意及時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
考生請及時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考試報名”進行報名;也可以直接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名
(點擊圖片進行報名)
一、時間節點
報名時間: 6 月12日-6月21日
繳費時間:6月12日-6月21日
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4日-10月9日
二、網上報考流程
(一)報名人員于 6 月12 日至 21 日,可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陸到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二)填寫學歷學位信息,供系統在線核驗(24 小時內核驗完成)。
(三)在線核驗后,再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保存”。
(四)點擊“保存”后,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供報考人員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系統不提供選擇)。報考人員再根據不同的選擇(或情況),分別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繼續完成如下報考流程:
(1)點擊“報考信息確認”(若系統提示需要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的,先按要求上傳)。
(2)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如需“報名表”留存的可以打印,但無需審核和提交。
(3)進行網上交費,報名完成。
注:報名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交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
2.若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包括“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繼續完成如下報考流程:
(1)根據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點擊“報考信息確認”。
(3)必須打印“報名表”。
(4)經系統管理人員查看上傳資料并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進行網上交費,報名完成。
(5)必須再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注: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考生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用于考后報考資格現場核查,請考生妥善保存。
三、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外,其他所有相關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
(一)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無需再進行線上和現場報考資格核查(個別有情況反映的除外)。
(三)對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包括“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還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以下稱“考后核查”)。未按規定進行考后核查的,不予辦理證書等事項,逾期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考后核查通過后,合格成績需再進行網上公示。
(四)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或“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因此,提醒報考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和“撤回承諾”,同時在網上報名選擇時不要隨意,以免誤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期間、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注冊或職稱評審等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根據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四、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一)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需上傳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報考流程。
(二)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三)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需提交在線核驗,以及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需經系統管理人員進行相應設置后方可完成報名流程,因此提醒相關人員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四)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五)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異地報考,以及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
(六)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七)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根據人社部資格考試規程的規定(人社廳發〔2021〕18 號),考生原則上應在單位所在地和居住地報考。報考技術 咨詢電話: 0571-88396764 、88396765 、傳真0571-88395085。
五、成績公布與考后核查
(一)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報考流程中的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合格成績直接在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
2.對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包括“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由審計管理部門另行通知。通過現場核查的合格成績再在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如有情況反映,在未查清事實前,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
(三)證書制發。在省人社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先予制作電子成績合格證明。屆時,相關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本省內視同資格證書)。在人社部下發資格證書后,相關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附件2:
2021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 工 作 安 排 |
5 月 27 日 | 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6 月 12 日至 21 日 | 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同步進行網上交費 |
10 月 4 日至 9 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
10 月 10 日 | 考試 |
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 | 1.公布考試成績; |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成績合格的人員通過考后核查后 | “采用告知承諾制”的成績合格人員和 通過現場核查的“不采用告知承諾制” 的成績合格人員,合格成績一并公示 10 個工作日 |
省人力社保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 | 制作合格成績證明(電子版) |
合格成績證明(電子版)制作 完成后 | 相關考生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和下載打印個人合格成績證明 |
人社部下發紙質證書后 | 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 到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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