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深人考發〔2021〕27號
有關報考人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30號)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0月30日 | 09∶00-11∶30 |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14∶00-16∶30 | 建設工程計價 | |
10月31日 | 09∶00-11∶3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4個專業) |
14∶00-18∶00 |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4個專業) |
注:《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考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二)考試地點
此次考試在深圳市設置考區,考點具體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報專業三類。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條件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免二科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增報專業條件
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四)港澳臺居民報考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臺發〔2018〕1號)精神,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五)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要求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1年8月17日9:00-8月26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8月17日9:00-8月27日17:00。
(一)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
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2.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3.“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后,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圖片。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為防范人員跨地區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風險,報考人員須選擇現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
(三)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我院在線核查后進行繳費。
考試成績發布后,我院將對上述3類人員中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報考資格開展在線人工核查。
3.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繳費
廣東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粵發改規〔2019〕3號規定,客觀題科目:《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計價》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觀題科目:《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按每人74元收取。
如需開具紙質票據的考生,可在完成繳費后直接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查詢打印電子票據,我院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文件-辦事指南欄目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及開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25日9:00-10月29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后,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信息,如發現有誤,要在準考證打印截止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在線申辦更正。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2021年版《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在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http://www.ccea.pro)、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網站(http://www.giwp.org.cn)公布。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我院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
(一)考試成績查詢及管理
1.考試成績計劃在2022年1月中旬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
2.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增報專業考試的人員,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1年度起,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知。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發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深圳市報考人員須按照我院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按照有關規定,凡逾期未提交材料核查的考生,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請相關報考人員保持聯系電話(報名預留電話)暢通,密切留意我院通知。
七、監督監管
我院對深圳市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我院將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對深圳市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考試合格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我院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考試合格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證書發放和查詢
(一)紙質證書
深圳市報考人員的紙質證書由我院負責發放,我院接收到上級考試機構下發的證書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發布證書發放通知,無須電話咨詢,請相關報考人員密切留意。合格人員紙質證書由考生報名所在地我院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將由報名所在地我院通知。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二)電子證書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211號)精神,對廣東省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不含增報專業)制作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合格人員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或廣東人事考試網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系統”(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也可通過手機微信登錄粵省事“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欄目,查詢、下載電子證書。
九、注意事項
(一)所有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廣東省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和深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參加考試。請報考人員留意關注廣東人事考試網和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
(二)咨詢電話:0755-88100099,咨詢郵箱:ksykwb@hrss.sz.gov.cn。用戶名密碼查詢、報名期間信息更正等業務事項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82.92.48.72:82/)在線申辦。
深圳市考試院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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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