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一級造價師報名時間8月19日9:00—8月26日20:00,網上注冊和資格核查時間8月19日9:00—8月27日17:30。網上繳費時間8月19日9:00—8月29日18:00。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10月25日9:00—10月31日14:00。
關于2021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21〕18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 <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設置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報名事項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一級造價工程師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人事考試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監管,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資格審核。
各地住建、交通、水利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報本行業“考全科”或“增報專業”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各地人社部門負責對報考“免2科”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三、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免2科”報考條件。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通過專業評估(認證)”院校名單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人事教育欄目中“專業評估”項進行查詢(網址:www.mohurd.gov.cn/jsrc/zypg/index.html)。
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1年8月19日9:00—8月26日20:00。
(二)網上注冊和資格核查時間。
2021年8月19日9:00—8月27日17:30。
(三)網上繳費時間。
2021年8月19日9:00—8月29日18:00。
(四)網上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21年10月25日9:00—10月31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五)考試時間。
2021年10月30日
0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14:00—16:30 建設工程計價
2021年10月31日
0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4個專業)
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專業)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區設置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省直、武漢、宜昌、襄陽、十堰、荊州、荊門考區。如遇疫情防控等級變化等不可控因素影響,會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取消或推遲考試,敬請廣大考生慎重報考。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湖北省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號)規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3個科目收費標準為61元/人·科;《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收費標準為69元/人·科。
七、違紀違規處理
加強管理,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八、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要與當地衛健、教育、公安、網信、經信等部門密切協同,要高度關注和及時處置網絡輿情,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各環節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報名及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得指定任何培訓,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各地人社、住建、交通運輸、水利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附件:1. 報考注意事項
2. 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 北 省 交 通 運 輸 廳 湖 北 省 水 利 廳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
報考注意事項
一、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名。
(一)網上注冊。
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新報考人員注冊信息增加學歷、學歷證書編號、學歷層次、培養方式、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報考人員需在注冊庫中補充學歷、學位證書編號等信息。
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在報名時上傳相關信息掃描件,以備后期核查。
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和信息填報說明要求,了解不實承諾后果,守信踐諾。
(二)注冊核查。
注冊核查分為在線自動核查、在線人工核查。
在線自動核查:
1.報考人員身份證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線自動核查。
2.報考人員學歷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圍內的,可在線自動核查。
3.學歷學位信息不在自動核查范圍的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上傳學歷、學位證書,進行網上在線核查。請報考人員提前在學信網上申請學歷認證報告,便于后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核查。
4.報名材料上傳。報考“免2科”且符合在線核驗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或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或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報考“增報專業” 且符合在線核驗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掃描件。
在線人工核查:
5.其它身份證類型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上傳身份證件掃描件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6.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數據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上傳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7.國(境)外學歷、學位請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三)報名核查。
8.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開始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通過“在線核查”,“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以選擇報名處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按“是否需要上傳材料”要求,上傳報名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
免予核查需滿足以下條件:
①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已作出承諾的;
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③所學專業與允許報名專業匹配;
④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中無記錄的 。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后,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9.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范圍和報名核查流程。
(1)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人社部第31號令),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后,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10.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申請撤回的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名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此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線人工核查范圍: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自動核查通過的。
(五)網上繳費。
資格核查通過后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如果發現報名時姓名或身份證號錯誤,請考生重新注冊正確的信息,在報名結束前到當地考試機構提交信息更正申請。
2.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如考生手機號變更,請及時在注冊信息維護中變更本人的手機號碼。
3.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他報名信息;審核后,需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修改報名信息。
4.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后,需重新進行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它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手機號或密碼提示問題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7.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一周后,省直和武漢報名點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服務大樓附樓二樓領取,其他市州報名點考生到當地考試機構登記后領取。代領人還須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8.本次報名不設現場人工核查,請考生盡量選擇承諾制報考,按網報流程進行報名。如有問題請致電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電話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或微信公眾號。
報考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裝工程專業(省直報名點)資格審核部門是省住建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省直報名點)資格審核部門是省交通基本建設造價管理站,咨詢電話:027-83460773;報考水利工程專業(省直報名點)資格審核部門是省水利廳人才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27-87378103;其他各市州資格審核聯系方式詳見報名表。
四、答題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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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