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圳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我省2021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深圳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財會〔2021〕3號)規定,現將我市會計中級資格考后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成績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深圳2020年度延考的考生,合格成績計算時間為:2019年度、2021年度)。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深財會〔2021〕3號文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二)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三)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四)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五)具備博士學位。
(六)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復核時間
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周六除外),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復核預約方式及地點
(一)復核預約方式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為控制現場聚集人數,節約考生等待時間,現場復核須通過網上預約,考生可根據個人需求選擇相應的復核點進行現場復核,未預約考生將不予受理。
預約方式:關注“深圳會計進修學院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點擊“考試服務”的子菜單“中級預約”,填寫個人信息后,按預約時間到現場辦理。現場辦理時需配合復核點防疫要求,體溫測量低于37.3℃,“粵康碼”和“行程碼”均為綠碼方可進場辦理。
(掃描關注深圳會計進修學院服務平臺)
(二)復核地點
五、復核需提交的資料
(一)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原件(報考人員須在“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如該表丟失、漏打,可登錄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z29.jsp補打。
(二)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是指以下證件:
(1)內地居民戶籍報考人員使用第二代內地居民身份證。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應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代替,使用其他類型證件、證明一律不予受理;
(2)香港、澳門居民使用香港/澳門有效居民身份證;
(3)臺灣居民使用《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用于核對會計工作年限。
(四)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A4紙打印,報考人員簽名后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上述資料均以A4紙打印或復印,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須真實,資格復核人員對考生學歷證書如有懷疑,有權要求報考人員提供驗證證明。
六、注意事項
(一)因疫情防控封閉或封控而無法現場復核的考生,需及時主動聯系復核點報備,可在復核點的指導下通過微信、QQ等線上視頻方式完成復核。
(二)按照現行規定,會計中級資格全科通過考生需參加考后資格復核并通過復核方可核發資格證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三)通過考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首頁《證書發放信息》欄的證書發放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申領證書,無需電話咨詢。
特此通知。
附件: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
深圳市會計考辦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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