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度經濟師和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防疫補充公告
近期,全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依然十分嚴峻,疫情傳播速度快、擴散風險大、外溢范圍廣。根據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門相關要求和湖南省人事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允許前往考點參加湖南省2021年度經濟(初、中級)、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
1、無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與報名時一致),不能提供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
2、防疫健康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碼為紅碼或者黃碼的(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帶*標記視為黃碼);
3、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場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有發熱、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覺減退或喪失等可疑癥狀的;
4、10月2日以來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5、10月16日以來有以下地區旅居史的:
北京市昌平區、海淀區、豐臺區旅居史;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鄂爾多斯、錫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旅居史;甘肅省蘭州市、張掖市、隴南市、嘉峪關市、蘭州新區旅居史;陜西省西安市旅居史;貴州省遵義市旅居史;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吳忠市、中衛市旅居史;山東省日照市旅居史;河北省邢臺市、保定市、石家莊市旅居史;湖北省天門市旅居史;青海省西寧市、海東市旅居史;云南省德宏州旅居史;黑龍江省黑河市旅居史;四川省自貢市旅居史;其他涉疫的設區市旅居史。
7、10月2日以來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8、10月16日以來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10、所在考區屬地疫情防控部門或考試組織部門規定的不能參考的其他特殊情形。
考生務必及時認真閱讀我院及所在考區考試部門官網發布的相關考試疫情防控通知公告,自覺遵守考試防疫規定,如實向所屬考區組考部門申報身體健康異常狀況和旅居史、接觸史等防疫信息。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異常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將取消考試資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湖南省人事考試院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湖南省2021年度經濟(初、中級)、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湖南省2021年度經濟(初、中級)、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安全進行。請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時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湖南本省的通過微信公眾號“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領健康碼,外省的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領防疫健康信息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通過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領),持續關注自己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并進行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狀況監測。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的,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診療和排查,保證參考時身體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國(境),盡量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出行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衛生。
二、所有考生應在首場考試考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建議考生在無禁忌的情況下按“應接盡接”原則,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種。
三、為保證考生能準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請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時內的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信息彩色截圖(包含個人相關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首場考試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報告,并確保打印的圖片信息完整、清晰。
四、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試考點。進入考點時,主動出示準考證、身份證、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和場考試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報告,接受體溫測量。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色、首場考試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進場時須有序排隊,合理保持人員間距。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允許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1)無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與報名時一致),不能提供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
(2)防疫健康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碼為紅碼或者黃碼的;
(3)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場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有發熱、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覺減退或喪失等可疑癥狀的;
(4)10月2日以來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5)10月16日以來有國內高風險區域所在地級市旅居史的;
(6)10月16日以來有國內中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旅居史的;
(7)10月2日以來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8)10月16日以來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員由專業醫務人員評估判斷是否可參考。
六、考試期間所有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從進入考點直至考試結束離開考點(包括在考場就座后考試作答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
七、考試期間考生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的,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現場醫務人員會同考點研判認為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再追加考試時間。經研判不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到隔離觀察室休息,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八、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合理保持人員間距。
九、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參加考試應全程配戴口罩,在外餐飲應選擇衛生條件達標的飯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對面就餐,避免交談。餐前餐后必須洗手。
十、所有考生應自覺遵守防疫部門有關涉疫健康管理規定,自覺遵守考試防疫規定和要求,考前查驗本人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如實申報本人身體健康異常狀況和旅居史、接觸史,如實提供相關防疫信息和資料。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異常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將取消考試資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因防疫管控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經申請認定屬實,所交報名費將全部退還。進入考點時兩次體溫測量不正常的考生,現場簽字確認作為退費依據(合格成績有效期相應順延一年)。
十二、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簽署《湖南省2021年度經濟(初、中級)、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考生打印準考證即視同為認同并簽署承諾書。
十三、全國中高風險疫情地區查詢方法:
微信關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詢,或點擊中國政府網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詢。
十四、此次經濟(初、中級)和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在市州設立考區,考生應同時關注查閱所在考區組考部門有關疫情防控規定,配合執行相關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應如實向所屬考區組考部門申報身體健康異常狀況和旅居史、接觸史等防疫信息。各考區防疫申報電話為:
長 沙 0731-82563172
株 洲 0731-28813393
湘 潭 0731-58568994
衡 陽 0734-2826112
邵 陽 0739-5324935
岳 陽 0730-8882303
常 德 0736-7893126
張家界 0744-8230135
益 陽 0737-4226090
婁 底 0738-8312396
郴 州 0735-2871247
永 州 0746-8329607
懷 化 0745-2390286
湘 西 0743-8222104
省人事考試院:0731-84688383 0731-85063789
湖南省人事考試院
2021年10月22日
湖南省2021年度經濟(初、中級)、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
本人已認真閱讀《湖南省2021年度經濟(初、中級)、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本人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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