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調整方案公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調整方案。現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見建議,請于2021年12月9日之前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反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聯系電話:010-84208366
電子郵箱:zjszhichengchu@163.com
現報考條件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準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調整后報考條件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3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準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