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調整為6月18日、19日舉行!預計黑龍江·大興安嶺2022年社會工作者報考時間2022年3月開始。
以下為2021年黑龍江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的相關情況:
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以上報考條件詳見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www.hljrsks.org.cn)“報考條件”欄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市(地)考試組織機構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告知承諾制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須承諾本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辦理報考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以及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應按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各地考試組織機構要加強對報考人員的核查與監管,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與監管。在核查或監管中發現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與監管的,給予報名無效、成績無效或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三)操作流程
報考人員通過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www.hljrsks.org.cn)跳轉至“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完成注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驟和要求詳見網站“操作流程”欄目)。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按照屬地原則選擇報名市(地),其中駐哈爾濱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選擇“省直”,其他報考人員按屬地選擇所在市(地);省、市(地)級考試組織機構負責相應報考人員的資格核查工作。
(四)收費標準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號)、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全省性職業資格及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黑發改價格函〔2019〕138號)、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承擔的職業資格和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號)和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承擔的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等四項職(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84號)的規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每人每科61元;“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61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65元;“社會工作實務(高級)每人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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