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藏2022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5月28日-29日;西藏2022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3月23日-31日;資格審核方式/時間:網上審核+現場審核(3月23日-4月1日);繳費時間:3月23日-4月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5月20日-27日。
關于202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西藏考區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9號)安排,現就做好我區202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2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28日
上午: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14:00-16: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9日
上午: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拉薩市。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見附件1)。根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關于更新環評工程師報考條件中新舊專業對應表的函》,《通知》中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已更新(見附件2)。
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本次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區域內,方可在西藏考區報名參加考試。?
三、告知承諾制有關事項說明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將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且線上核查通過人員的辦理方式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前無須提供有關證明,依據告知承諾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的辦理方式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期間將對所有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若一經發現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網上報名時間:3月23日—3月31日。
報名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建議使用360安全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報名。
(二)報名程序
1.網上注冊
請報考人員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未經審核工具處理的照片,系統無法識別,將影響后續報名操作)。考試合格后,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系統顯示出核驗結果即表明在線核驗已完成,報考人員須繼續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
注冊成功后,考生登錄服務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相應級別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西藏”,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考生將無法修改報名信息,請謹慎確認信息)。
(三)資格核查
1.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注冊時,身份信息和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結果為“核查通過”且選擇并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系統將自動核查其報名資格,通過后直接繳費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屆時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即可。
2.現場人工核查方式辦理
未通過系統資格核查或者不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范圍:
A.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B.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C.撤回承諾申請的;
D.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現場人工核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A.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B.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提供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中符合報名條件的任何一個學歷(學位)即可;
C.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業務工作年限證明一份;
現場人工核查時間:3月23日—4月1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現場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拉薩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服務樓4樓406辦公室,0891-6845920)。
(四)網上繳費
通過線上資格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報平臺完成繳費工作。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網上繳費時間:3月23日—4月1日。
(五)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調整及新增全區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藏發改價格〔2020〕298號),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85元/科。
(六)準考證打印
請已繳費的考生,于5月20日—27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一)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屆時在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新浪官方微博發布,請及時關注。
(二)應考時,考生攜帶的文具僅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屆時,考試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統一公布。成績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請各科目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稱: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我中心進行考后資格復核,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取消考試成績或不予核發證書。
(四)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為杜絕考場抄襲等作弊行為,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答案等進行比對分析監測,無論抄襲、被抄襲或試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試成績。
(五)202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公布為準。
考試咨詢電話:0891-6845920/6327335
附件:1.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3.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圖
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名條件及免試條件
(一)遵守國家紀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二、其他相關說明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附件3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圖
原文鏈接:http://hrss.xizang.gov.cn/xwzx/tzgg/202203/t20220322_289453.html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