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內蒙古自治區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暨全國一、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
區直考區(呼和浩特)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為切實保障廣大應試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內蒙古自治區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暨全國一、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區直考區(呼和浩特)順利實施,根據當前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考試工作及考點實際,現將應試人員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請應試人員務必充分知曉理解并遵照執行。
一、正常參加考試(一碼一卡及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應試人員“青城碼”和“國家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當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或電子版均可),且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方可正常參加考試。核酸檢測時間以采樣時間為準,精確到小時。
二、根據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2022年第62號)的規定,來呼返呼參加本次考試的應試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1、對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直轄市的街道、鄉鎮)來(返)呼人員(或健康碼為紅碼),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的管控措施。對中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直轄市的街道、鄉鎮)來(返)呼人員(或健康碼為黃碼),一律實施“14天居家隔離”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
2、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旗,直轄市的街道、鄉鎮)旅居史的來(返)呼人員(或通信行程卡綠色帶*號),非必要不入呼。確需來(返)呼的需持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實施“7天居家隔離”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
3、對所在縣(市、區、旗,直轄市的街道、鄉鎮)14日內發生1例以上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來(返)呼人員(通信行程卡綠色不帶*號),抵呼后須先行居家自我健康監測,于第3天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具后方可有序流動。
4、對從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點解除14天集中隔離后來(返)呼人員,須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區(村)報備,一律實施“7天集中隔離”的管控措施。
5、上述以外低風險地區,通過民航、鐵路、公路來(返)呼人員(貨車司乘人員除外)需持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呼后在公路查驗點或“一場兩站”進行落地核酸采樣,查驗“青城碼”和體溫檢測正常后予以通行,在落地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具前,先行居家自我健康監測。
6、所有外地來(返)呼人員須在抵呼前或抵呼后12小時內向所在地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按規定執行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各項防控要求,7日內不聚餐、不聚會、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
建議應試人員非必要不離呼,確需出行的,應避免前往疫情流行及有疫情發生的地區,特別是避免非必要的跨境出行。返回呼和浩特市后,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三、不得參加考試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2、“青城碼”非綠碼的;
3、2022年5月21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4、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域(縣、區、旗)旅居史的;
5、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6、2022年6月4日(含)以后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
7、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四、安排至隔離考場考試
1、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后健康監測7天內的應試人員,次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后7天內的應試人員;
2、考前14天內(不含考試當天)有發熱等疑似癥狀的應試人員;
3、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近14天無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域(縣、區、旗)旅居史,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五、考前準備事項
1、應試人員須在5月28日開始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2、應試人員需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3、應試人員須按要求提前準備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隨時關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準備。
六、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應試人員考試前14天非必要不出區,非必要不出所在盟市。
2、應試人員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
3、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4、因防疫檢測要求,應試人員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5、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兩證一碼一卡及核酸檢測報告”,即身份證件、準考證、健康碼、行程卡和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備查。
七、考試期間義務
(一)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所有應試人員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驗時摘除口罩。
2.如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定服從“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和“就診”等相關處置。
(二)關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應試人員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嗅味覺減弱或消失、乏力、惡心嘔吐、腹瀉、肌肉酸痛等可疑癥狀,應及時主動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駐點醫療防疫人員研判認為可繼續參加考試的,安排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再追加考試時間;經研判不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到隔離觀察室休息,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
2022年5月26日
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度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 (烏海考區)疫情防控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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