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誠信參考倡議書
廣大考生朋友們:
江西省2022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6月11日至6月12日舉行。其中吉安市職業技術學院考點為方便疫情防控請各位考生從北門出入。
開考之際,市人社局向吉安考區廣大考生鄭重發出倡議:誠信考試、拒絕作弊、端正考風、做誠實守信的考生!
此次考試,我們將聯合公安、無線電管理等相關部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嚴厲打擊抄襲、夾帶等各種弄虛作假的作弊行為,對使用虛假身份證件或盜用身份證、非法使用竊聽或竊照專用器材、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試題答案、代替考試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我們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嚴重違紀考生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我們重申:在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中,對有2名以上嚴重違紀考生的單位,將停止其三年報考各類執(職)業資格考試的單位備案資格,并對考后合格人員進行嚴格復查。
讓我們牢固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意識,積極復習備考,遵守考試紀律,交出一份合格的誠信答卷。同時敬請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監督,共同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監督、舉報電話0796-8286792。
最后,衷心祝愿考生朋友們在2022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
吉安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試工作部分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試工作部分條款
第二百八十條: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三條: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四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九十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增加二款作為第三款、第四款:“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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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