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遼寧2022年審計師報名時間7月15日9:00-7月24日24:00,繳費時間7月15日9:00-7月26日24:00,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13日9:00-9月25日24:00,考試時間9月25日。
關于做好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管理、人事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2〕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
本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時,考試組織機構將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政策規定、事項清單、辦事指南、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等,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和報名系統相關說明查詢了解。
各市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一次性告知、報考資格核查、日常監管、不實承諾處理等工作。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關于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84號)、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審人發〔2022〕18號)規定: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初級、中級、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高中畢業,取得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雙學士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6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四)免考條件和程序
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人員按照規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或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僅參加《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
(五)應屆畢業生報名考試
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作為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參加當年度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應補充提交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六)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報名考試
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
(七)其他職稱、職業資格人員報名考試
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直接對應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在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時滿足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的學歷和年限條件,可以直接對應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可以視同具備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根據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資格規定,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的會計、經濟、統計、工程中級職稱如下:
序號 | 職業資格名稱 | 資格類別 | 對應職稱 |
1 |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會計師(中級) |
2 | 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3 | 房地產估價師 | 準入類 | 經濟師(中級) |
4 | 咨詢工程師(投資)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5 | 不動產登記代理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6 | 房地產經紀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7 | 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8 | 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統計師(中級) |
9 | 注冊城鄉規劃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0 | 注冊測繪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1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2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3 | 監理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4 | 一級建造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5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分級注冊的應為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6 | 注冊驗船師(A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7 |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8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9 | 一級注冊計量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20 | 中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1 | 中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2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3 |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4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5 | 設備監理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具備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以上資格,在審計相關工作崗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可以視作符合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八)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界定
在審計及相關合規、稽核、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崗位工作;或者在會計、經濟、統計、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崗位工作,且有相關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視同從事審計相關工作。
(九)工作年限計算
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審計相關工作年限合并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
(十)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工作年限。
(十一)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的公務員,符合報名條件的,可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設置
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均為2科:《審計相關基礎知識》《審計理論與實務》,題型為客觀題。自2022年起實行成績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1科:《高級審計實務》,題型為主觀題。應試人員須通過高級資格考試,方可取得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022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方式均為閉卷筆答。
(二)考試時間
1.初、中級資格考試
9月25日 上午 9:00 - 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 14:00 - 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2.高級資格考試
9月25日 上午 9:00 - 12:00 高級審計實務
(三)答題要求
1.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2.初、中級考試均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對準答題號作答。答題卡需要填寫的內容須使用黑色墨水筆。
3.高級考試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答題字跡要清楚、工整。
4.根據國家通知要求,考試開始5分鐘后,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后2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退場。
(四)考場設置
2022年度審計專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在省直考區(沈陽)設置考場并組織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參加我省2022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流程
報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冊、填報信息、報名確認、簽署電子承諾書、資格核查(在線核查、現場核查或協助核查)、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
(二)報名安排
時 間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7月15日9:00-7月24日24:00 | 網上報名 | 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nrsks.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快捷按鈕進入報名系統報名。 |
7月15日-7月2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 資格核查 | 按本文件“資格核查與監管”有關要求辦理。 |
7月15日9:00-7月26日24:00 | 網上繳費 | 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定步驟進行繳費,詳見遼寧省人事考試網“互動專區”中網上支付繳費流程。 |
9月13日9:00-9月25日24:00 | 下載打印準考證 | 繳費考生登錄報名網站,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須憑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同時,請考生認真閱讀“應試人員須知”內容。 |
(三)注冊
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個人信息注冊。即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注冊信息將長久保留,用戶名、登錄密碼、關聯手機號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冊的人員,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1.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考生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
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是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查“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建議考生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3.核查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定進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冊的考生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四)填報信息
擬選擇在遼寧省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完成注冊環節后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
1.上傳照片。新注冊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時,必須按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時提示上傳)。請考生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考人員應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到報名系統后,選擇擬報考的考試項目和報考省份(遼寧省),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等相關內容,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報名地市及核查點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填報(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地市應選擇“遼寧省省直”,核查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其他單位報考人員按工作地所在市選擇相應的報名地市及相應的核查點)。
(五)選擇辦理方式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其他報考人員在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主要包括: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下列報考人員采用網上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的方式輔助各市人事考試部門進行線上資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定提交證明材料類型和范圍,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的證明事項無需重復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
(1)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
(2)按對應專業級別報考條件要求,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如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本通知相關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核查。
(六)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上傳的證明材料等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要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
(七)資格核查與監管
各市人事考試部門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對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對相關人員承諾情況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核查與監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其他各市報考人員資格核查與監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全省人事考試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見附件。
1.在線核查。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2.免予核查。對已作出承諾,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簽署承諾書后,可自動通過資格核查。
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1)隨機抽查。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應按不低于文件規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特別是所學專業、專業年限、工作單位等信息,并對隨機抽查結果做好記錄及存檔。
(2)重點監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例如:可通過社保信息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的工作單位、專業年限是否屬實)。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現場核查。
(1)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對報考人員上傳證明材料進行線上核查。
(2)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其他證明材料以及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等原件到報考考區人事考試部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5)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的(僅提供免試相關證明材料);
6)被社會監督舉報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現場核查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加蓋單位公章);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按本文報考條件中“免一科”級別提供相應材料,其中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人員可不到現場核查。
(八)收費
1.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承擔的38項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項目及分成標準的通知》(遼人社函〔2022〕95號)文件規定,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用為62元/科,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用為70元/科。
2.我省統一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報考人員繳費后須重新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狀態,如有問題請及時同易寶公司聯系(電話:95070)。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需要收據報銷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到所報考考區的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九)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重新登錄報名網站,使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績及證書管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文件要求,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電子證書后,紙質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已制發的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
(三)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事宜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報名時選擇“遼寧省省直”的報考人員請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公告。其他報考人員請關注各市證書領取公告(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全省人事考試資格證書領取網址及電話”)。省直考區證書領取咨詢電話:024-12333-0。
六、考試大綱
2022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統一公布在審計署官方網站(www.audit.gov.cn)“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七、嚴肅考試紀律
(一)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是規范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主體責任單位,要嚴格履行核查和監管職責。對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應及時上報,由部中心或省級考試組織機構在網報系統上對此類人員做標識,同步信息至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1.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2.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二)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代報名、代承諾,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三)應試人員應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經認定屬于考試犯罪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試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務組織工作。
(二)人事考試防疫相關要求將根據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規定的變化隨時調整,請應試人員密切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和遼寧人事考試網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及時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了解本次考試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其他事項
(一)我省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部負責。
(二)各級人事考試部門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三)網上支付熱線:95070。
附件: 全省人事考試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2年7月12日
注:本文來源遼寧省人事考試網(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3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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