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開展2022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1〕11號)規定,現將我省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全科成績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從省外調入我省的考生也需進行復核)。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粵財會〔2021〕11號文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上述學歷(學位)應于2022年1月4日前取得。
三、復核時間和方式
復核申請時間為9月7日9:00至9月23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點擊“業務辦理-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進行線上辦理,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
四、復核材料清單
(一)2022年度全國會計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可登錄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2c29.jsp補打,外省調入我省的考生需登錄上述鏈接重新打印考生信息表)。
(二)考生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
(三)學歷證書,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四)考生承諾書(附件1)。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格式應為.jpg或.jpeg。
五、有關要求
(一)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及時將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有關安排向本地區考生公告,認真按照規定做好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工作。
(二)按照現行規定,全科通過的考生需參加考后資格復核并通過復核方可核發資格證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三)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于9月30日前完成本地區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審核情況報告和《考生信息勘正表》。
附件:1.考生承諾書(模板)
2.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咨詢電話一覽表
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2年9月1日
附件下載:
1、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咨詢電話一覽表
2、考生承諾書
來源:
http://www.zsskjxh.org.cn/Application/SourceView.aspx?ResourceID=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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