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浙江2023年咨詢工程師報名時間 2月27日至3月7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http://www.cpta.com.cn/),按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注冊個人信息。繳費時間2月27日至 3月7日,準考證打印時間3月31日至 4月9日,考試時間4月8日、9日。
關于做好 2023 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 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浙咨協〔2023〕06 號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各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工程咨詢協會、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 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中咨協資信〔2023〕5 號)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將 2023 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點
4 月 8 日
上午 9:00—11:30 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
下午 14:00—16:30 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
4 月 9 日
上午 9:00—11:30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下午 14:00—17:00 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
考點設置在省直(杭州市區),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分別使用 2B 鉛筆、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填涂基本信息和作答,草稿紙由考場提供,考后收回。其他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 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使用。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入場,開考 5 分鐘后不得入場。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計時器(無聲、無收發拍攝功能)、一次性口罩。
考生在答題前,要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作答須知”或“注意事項”,按要求和用規定的筆,在答題卡上涂寫考試基本信息和在對應的區域內作答,答題卡不能折疊和污損。否則,若影響考試成績,后果自負。答題卡弄壞或答錯位置不得更換。
嚴禁將手機和其它有收發拍攝功能電子設備,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離考場;嚴禁將考試信息傳出或帶出考場。否則,將按違紀處理。考后答卷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成績按無效處理,若查明抄襲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還將按違紀處理。請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并誠信參考。
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考場內實施全程監控。
三、報考條件
(一)根據人社部、國家發改革委《關于印發〈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4 號)的規定: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 8 年;
2.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6 年;
3.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 4 年;
4.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 3 年;
5.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 2 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者,可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級別為“免二科”)。
1.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或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工作滿 8 年。
(三)有關考試依據、內容、報考條件、發票開具等具體問題,由省工程咨詢行業協會負責說明。
聯系人:王小梅、邱琦,聯系電話:0571-87060256、87060326(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具體說明見附件 1)。
四、獲得資格證書條件
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4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只考《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 個科目(級別為“免 2 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五、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外,其他所有相關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對“采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直接進行網上公示。除個別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報考資格現場考后核查。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的報考人員,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考資格現場考后核查。
(四)網上報名時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 ,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進行選擇和撤回,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證書使用等各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將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資格證書(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六、網上報考流程
(一)報考人員于 2月27日至3月7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http://www.cpta.com.cn/),按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注冊個人信息。
(二)注冊成功后,再次登錄報名系統,首次登錄的需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三)填寫學歷學位信息,供系統在線核驗(一般 24 小時內核驗完成)。在系統核驗后,填選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專業工作年限等信息。注:系統核驗無論通過與否均可繼續報名流程。
(四)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保存”,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對于“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系統不提供選擇)。
1.“采用告知承諾制”報名的,需繼續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根據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一般為學歷學位系統核驗未通過和報考免試科目的人員需上傳(如果系統無提示的,此步驟忽略)。
(2)點擊“報考信息確認”。
(3)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4)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即為報名完成。注:報名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交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名表”可不打印,若有打印僅供留存,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名的,需繼續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根據系統提示,必須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2)點擊“報考信息確認”。
(3)必須打印“報名表”。
(4)經系統管理人員查看上傳材料并作出相應設置后(一般 24 小時內),方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即為報名完成。
(5)最后,還須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注: “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模版,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右上角,通過搜索詞條下載打印(考試名稱修改為本項考試)。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供考生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現場考后核查,請妥善保存(核查前需經單位審核蓋章)。
七、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一)對于無法在線核驗的學歷學位、報考免試部分科目的,以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在“報考信息確認”前,根據系統提示,需上傳相對應的證書證明等材料。
(二)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件或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注冊或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三)由于在線核驗上傳的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以及系統管理人員查看上傳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并作出設置需要一定的時間,提醒相關報考人員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四)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交費前,可取消信息“確認”,進行自行修改。在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五)根據人社部辦公廳印發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 號)第十四條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六)報名人員應認真核對報考信息。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工作年限)、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考區)、異地報考,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未交費或錯交費等,影響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成績和證書使用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七)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應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或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棄考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 0571-88395085。
八、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3月31日至 4月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九、考試費標準和發票開具
考試費標準,按照《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說明》(中咨協資信〔2021〕7 號)的規定,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收取,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 130 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 150 元。考生的交款票據,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統一開具。請在支付考試費用后按報考系統提示在線填寫開票信息并下載打印電子發票。
十、教材征訂
2023 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1 年版)為準。
新版教材和考試大綱可聯系當地書店購買。
十一、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十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考后報考資格核查工作由省工程咨詢行業協會組織實施,報考流程中所有的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
1.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合格成績公示 10 天。對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工程咨詢行業協會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省人事考試院負責核查。
2.對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的報考人員,需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核查。
現場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相關材料要求,由省工程咨詢行業協會確定,并在成績公布 5 個工作日后在浙江工程咨詢網(http://www.zpaec.com/)進行通知。相關人員不到現場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合格成績無效。
十三、有關要求
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對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考生有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
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和相關行業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 2),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順利。
附件:1.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具體說明
2.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工程咨詢行業協會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
人事考試院
2023 年 2 月 22 日
原文:http://www.zjks.gov.cn/art/2023/2/22/art_1229635557_20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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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