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繳費標準尚未公布,詳情參考2022年,如下:
地區 | 繳費標準 | 報名考務 |
北京 |
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勘察設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9〕1180號)規定,本項考試客觀題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8元,主觀題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2元。 |
22年報名公告 |
上海 |
本次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50元。考生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
22年報名公告 |
天津 |
根據津發改價費〔2016〕125號、津財綜〔2018〕96號文件精神,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58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2元。報考人員確認報名繳費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
22年報名公告 |
重慶 |
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渝發改收費〔2022〕156號文件規定,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3元;《城鄉規劃實務》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7元。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的新考生收取成績檔案管理費20元/人。 |
22年報名公告 |
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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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報名公告 |
河北 |
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8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3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2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內蒙古 |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原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核定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2〕887號)規定,每人收取考試報名費20元。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取費63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取費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黑龍江 |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全省性職業資格及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黑發改價格函〔2019〕138號)和《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承擔的職業資格和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號)規定,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每人每科63元,城鄉規劃實務每人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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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報名公告 |
遼寧 |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承擔的38項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及分成標準的通知》(遼人社函〔2022〕95號)文件規定,《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科目收費標準為63元/科,《城鄉規劃實務》科目收費標準為67元/科。 |
22年報名公告 |
江蘇 |
根據原省物價局《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服〔2001〕32號)精神,2022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每人每科120元,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 |
22年報名公告 |
浙江 |
根據浙價費〔2016〕71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城鄉規劃實務》每人每科70元,其余3個科目為每人每科65元。 |
22年報名公告 |
安徽 |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5〕123號文件規定,2022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費按客觀題每人每科計收63元、主觀題每人每科計收67元標準收取(以上繳費均含上繳國家部分)。 |
22年報名公告 |
福建 |
其中《城鄉規劃實務》按每科72元標準收取,《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3個科目每科按63元標準收取。 |
22年報名公告 |
江西 |
按照《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江西省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贛人社字〔2021〕123號)的規定執行,即客觀題每人每科63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山東 |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80號)文件規定,2022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費客觀題每人每科63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河南 |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重新核定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函〔2020〕128號)文件規定,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考試科目每人每科收取63元;主觀題(《城鄉規劃實務》)考試科目每人每科收取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湖南 |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我省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63元(含上繳人社部13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7元(含上繳人社部1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湖北 |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3科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3元。《城鄉規劃實務》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廣東 |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粵發改規〔2019〕3號規定,客觀題科目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主觀題科目按每人72元收取。 |
22年報名公告 |
海南 |
考試收費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5〕265號)有關規定執行。客觀題55元/人/科,主觀題60元/人/科。 |
22年報名公告 |
四川 |
收費標準:客觀題每人每科63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7元。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
22年報名公告 |
云南 |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等17項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38號)中的規定,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63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貴州 |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每人每科63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廣西 |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7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桂人社發〔2016〕24號)規定,客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為63元;主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為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陜西 |
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部分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陜人社函〔2018〕408號)規定,注冊城鄉規劃師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63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甘肅 |
根據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的收費標準,《城鄉規劃實務》主觀科目每人每科87元,其他客觀科目每人每科均為63元。 |
22年報名公告 |
寧夏 |
按照自治區價格管理部門有關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每人每科60元,《城鄉規劃實務》 每人每科120元。 |
22年報名公告 |
青海 |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須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請考生務必在繳費前確認個人報名信息。繳費成功后,考生須查看個人繳費狀態確認顯示“繳費成功”。 |
22年報名公告 |
西藏 |
根據《關于調整及新增全區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藏發改價格〔2020〕298號),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120元/科,主觀題180元/科。 |
22年報名公告 |
新疆 |
按照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我區職業資格考試考務收費標準和相關政策的通知》(新發改規〔2019〕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文件規定,客觀題科目考試費及考務費每人每科93元,主觀題科目考試費及考務費每人每科97元。 |
22年報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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