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報名入口3月1日23:59公布關閉;據《關于2023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西藏考區報名工作的通知》西藏咨詢工程師報名時間2023年2月21日—3月1日(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1日23:59)。報名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建議使用360安全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報名。現場人工核查時間:2月27日—3月2日(09:30-13:00, 15:30-18:00)正常工作日進行。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快速入口:
報名程序
1.網上注冊
請報考人員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未經審核工具處理的照片,系統無法識別,將影響后續報名操作)。考試合格后,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系統顯示出核驗結果即表明在線核驗已完成,報考人員須繼續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
注冊成功后,考生登錄服務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相應級別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西藏”,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考生將無法修改報名信息,請謹慎確認報名信息)。
(三)資格核查
1.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注冊時,身份信息和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結果為“核查通過”且選擇并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系統將自動核查其報名資格,通過后直接繳費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屆時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即可。
2.現場人工核查方式辦理
未通過系統資格核查或者不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范圍:
A.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B.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C.撤回承諾申請的;
D.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現場人工核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A.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提供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中符合報名條件的任何一個學歷(學位)即可;
B.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工作年限證明一份;
C.報考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2個科目的考生還須提供相應的免試材料。
現場人工核查時間:2月27日—3月2日(09:30-13:00, 15:30-18:00)正常工作日進行。
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拉薩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服務樓4樓406辦公室)。
(四)網上繳費
請通過線上資格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報平臺完成網上繳費工作。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網上繳費時間:2月21日—3月2日(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2日23:59)。
(五)收費標準
根據《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說明》(中咨協資信〔2021〕7號)的規定,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收取,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告知承諾制有關事項說明
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將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且線上核查通過人員的辦理方式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前無須提供有關證明,依據告知承諾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的辦理方式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期間將對所有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若一經發現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