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27日-4月3日,陜西·商洛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條件已公布,無變動。
由《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公告》得知,陜西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參照有關報名規定執行。港澳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報考人員所填報學歷須為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報名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實習期不計為專業工作年限。
附件1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國人部發〔2004〕13號)
第十條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二)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三)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四)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摘自《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國人部發〔2004〕13號)
第五條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二)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附件2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監測 | ||
環境科學 | 環境科學 | 環境學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生態學 | 生態學 | 生態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 |
生物學 | ||
生物化學 | ||
化學 | 化學 | 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資源環境規劃與管理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經濟地理學與城鄉區域規劃 | |
大氣科學 | 大氣科學 | 大氣科學 |
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 | ||
氣象學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學工程 |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
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 | ||
森林保護 | 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 | 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管理 | 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 |
自然保護區資源管理 |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環境保護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規劃與利用 |
注:本表中“新專業名稱”指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及該目錄頒布前各院校采用的專業名稱。
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大綱及教材幾月份公布?(附購買鏈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