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江蘇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公布,2023年江蘇社會工作師考試定于6月10、11日,報名時間為4月11日至4月18日,繳費時間為4月12日至4月2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5日至9日,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考,考試實行考前抽查和考后審查兩個環節。
關于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38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共同負責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組織實施。
(二)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會同民政部門負責考試報名和考前抽查及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后審查”)的初審工作。省民政廳負責考后審查復核工作,并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考后審查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會商,形成終審意見。
二、時間安排和考區設置
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6月10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6月11日 | 0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14∶00~17∶00 |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
考試原則上在各設區市設置考點。
三、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社會工作師考試其余兩個科目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各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埞┛忌褂?,考后收回。
四、管理辦法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考人員須一次性通過全部2個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對達到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合格標準的人員,頒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自頒發之日起,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五、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 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一)報考人員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可報考相應級別的考試。
1.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可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②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③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④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⑤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可報考社會工作師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②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③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④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⑤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⑥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3.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報考高級社會工作師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③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其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四)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 (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
(五)報名條件中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六、報名
(一)報名日期和網址。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日期為2023年4月11日9∶00~18日16∶00,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實施告知承諾制。本項考試報名實施告知承諾制,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規定、報考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別提醒:考生請仔細閱讀《報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條核查與監管條款中關于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的具體說明。
(三)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的考生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于2018年之前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
(四)考前抽查。各考區從當年報考人員中隨機選取部分人員進行信息比對,考生通過報名系統查看抽查結果。
(五)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4月12日~ 21日。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六)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 6月5日~9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報考注意事項
請考生仔細閱讀《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有關問題解答(持續更新)》(網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確有關學歷、專業及審核條件后進行后續報名。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未開始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完成注冊,減少報名開始后個人學歷、學位的驗證時間。
(一)一般情況報考流程
1.首次報考人員應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在注冊提交 24 小時后,且在線學歷、學位信息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報名點等)。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后,直接填報個人 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 經 24 小時后,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 次登陸網報系統后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在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報考人員如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報考人員如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即可。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根據報考級別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1)學歷證明
(2)學位證明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可提供相關級別的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4.報考人員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 (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1.注冊信息提交 24 小時后,在線學歷、學位信息核驗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正常填寫報考信息,只需在報名信息確認后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后,上傳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完成報考流程。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 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的人員,須聯系報名考區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處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審查
(一)考前抽查。考試機構在報名期間將對報考人員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進行繳費操作。未被抽查的報考人員仍可進行繳費操作。
(二)考后審查。
1. 審查對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績均預合格的考生。
2. 審查時間。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
/index.html)將在2023年8月下旬發布考試成績,屆時我省將在2023年9月初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發布審查公告,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注冊時填報的手機號碼暢通,以便及時接收相關友情提醒信息。
3.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名”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4.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專業技術專欄公示符合發證資格的考生名單,公示期10天。
5.考后審查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如對考后資格審查結果存在異議,可自接到查看審查結果短信通知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市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后作出答復,聯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2)。
6.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查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考務費用不予退還。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證書發放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文件規定和要求,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
十、收費事宜
根據省財政廳、原省物價局《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標準、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標準、報名費按每人10元標準收取。
十一、考試大綱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十二、其他事項
(一)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業務主管部門及省直報名點根據職責分工,按照《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
(二)本次考試結束后,閱卷部門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試卷,對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
(三)考試過程中,考生應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加強個人防護。
附件:1.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2.咨詢服務電話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民政廳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時間安排 | 工 作 安 排 | ||||
4月11日9∶00~18日16∶00 | 各市及省直考區組織報名 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 | ||||
4月21日前 | 各考區上報有關考點名稱、地址及考場標準等信息項。 | ||||
4月12日~21日 | 報考人員完成網上繳費 | ||||
4月27日前 | 安排考場、向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上報試卷預訂單 | ||||
6月5日~9日 | 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 ||||
6月9日 | 各考區領取試卷、答題卡 | ||||
考試 | 6月10日 | 下午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 |
6月11日 | 上午 | 0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
下午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14∶00~17∶00 |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 ||||
6月12日 | 各考區答題卡送省 | ||||
6月14日前 | 向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上報考場分配信息 | ||||
7月21日前 | 省完成答題卡掃描及數據上傳工作 | ||||
8月下旬 | 根據人社部通知下發合格標準,公布考試成績。 | ||||
9月初 | 資格審查,確定符合證書領取人員。 |
附件2
咨詢服務電話
一、考務技術咨詢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025-83151200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19-86617131
蘇州市人事考試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試中心:0517-89330169
鹽城市人事考試中心:0515-86668515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14-80829370
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23-12333(或查詢www.tzrsks.com報名文件)
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0527-84353881
省直(省級機關管理干部學院):025-52316268、83308979
二、考后資格審查陳述申辯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社局專技處:025-68788058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蘇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專技處:0513-59000149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專技處:0517-83671113
鹽城市人社局專技處:0515-80500738
揚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4-80978112
鎮江市人社局專技處: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23-86606582、86606581
宿遷市人社局專技處:0527-84359049
原文: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4/9/art_57268_10857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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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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