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23〕19號)精神,為做好石家莊市2023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3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0日、11日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辛集市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定州市和雄安新區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客觀題)、“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客觀題)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客觀題)和“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客觀題)2個科目。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6月10日
上午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一級)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二級)
下午14:00-16:30 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6月11日
上午9:00-12:00 計量專業案例分析(一級)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市場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市監計量〔2019〕197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 2022年起,注冊計量師(一級)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5.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最低年限相應增加1年。
各地按照上述內容做好政策宣傳和報考條件核查,確保政策落地落實。
(二)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一次性告知、報考資格核查、日常監管、不實承諾處理等工作。在發布報考注意事項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及時注冊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組織機構須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三)報名流程
1、時間安排
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4月16日前完成注冊,4月12日9時-4月18日17時30分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21日17時30分。
2、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己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報考人員選擇報名考區時,原則上應根據現工作地、居住地進行選擇。
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
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
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等五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4月19日前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市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專以上學歷信息、2008年以后學位信息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 https://www.chsi.com.cn/)免費申請本人電子報告,下載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報考級別為“免一科”報考人員還須攜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高級職稱證書或原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員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報考級別為“免一科”報考人員如注冊在線核查通過,現場人工核查時可不攜帶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繳費須知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4月21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7、打印準考證
6月7日-11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版)》《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版)》為準。
五、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具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考試實施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計量專業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請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嚴肅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六、收費標準
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一級注冊計量師筆試費客觀題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每人每科20元),主觀題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每人每科25元);二級注冊計量師筆試費每人每科63元(其中代國家收取每人每科18元)。
七、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
1. 2023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
時間 | 工作安排 | |
4月12日~4月18日 | 報名人員網上填報報考信息 | |
4月19日前 | 需現場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 |
4月21日前 | 報考人員完成網上繳費 | |
6月7日~6月11日 | 組織應試人員打印準考證 | |
考 | 6月10日 | 上午9:00-11:30 |
| 6月11日 | 上午9:00-12:00 |
2. 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符合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
(一) 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二) 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三) 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四) 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五) 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最低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二級注冊計量師
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高級職稱的人員,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計量專業案例分析》科目考試。免試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
取得原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參加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只參加《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科目考試。免試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
關于報名條件的說明
(一)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參照《制度規定》辦理。
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報考者,其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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