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關于組織實施 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和旅游發展中心: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組織實施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市場函〔2023〕24號)要求,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定于2023年11月25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進行,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審核、交費和下載準考證4個環節。
(一)提交報名信息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名信息,網址為https://mr.mct.gov.cn(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入口)。考生須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 考試日期須在身份證有效期內)、學歷證書掃描件(大專及以上學歷同時提供“學信網”證明)并填報相關信息,上傳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復報名。
(二)報名信息審核
我省11市分別開設網上審核點,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各審核點對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予以變更。
(三)交費
考生通過報名信息審核后交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17:00。交費成功后,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下載準考證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生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面試)。已經取得“導游資格證書”,需轉換其他語種的考生(以下稱“加試考生”)僅須參加現場考試(面試)。筆試和現場考試均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與法律法規(科目一)、導游業務(科目二)、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面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現場考試(面試)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大綱見附件。
四、考試時間
五、考試地點
太原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的考試地點為準。
六、收費
根據《山西省發展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財政廳關于改革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管理方式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20〕563號)及《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同意變更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收費執收主體的函》(晉財綜函〔2022〕57號)有關規定,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每人收取考務費250元,加試考生每人收取考務費70元。
七、考試結果公布
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面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錄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八、考試結果復核
考生需要對本人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文化和旅游廳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不予再次復核。考試結果復核工作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證書核發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廳核發“導游資格證書”。考生攜帶報名時上傳資料的原件到報名時選擇的審核點進行現場審核,審核無誤后領取證書。
十、其他報考事項
(一)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考要求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報名過程中也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供資格審核。
2.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二)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報考要求
2024屆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有關要求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和旅游發展中心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加強管理、落實責任、嚴肅紀律,確保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順利舉行。
(一)加強考試管理。加強對考試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嚴格報名信息審核工作,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切實維護好考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二)落實考務責任。進一步落實考務責任,組織考務人員加強對考試工作有關文件、規定的學習,強化履責意識,提高履職能力。
(三)嚴肅考風考紀。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對于考試中出現的違規違紀事件,一經查實立即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十二、聯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管理處
聯 系 人:王國靜
聯系電話:0351—7325173
省文化和旅游發展中心
聯 系 人:賈麗娜
聯系電話:0351—7731839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
2023年7月5日
來源: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dy2023/202306271630554489139267/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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