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關于組織實施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旅游院校: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組織實施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市場發〔2023〕24號)精神,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定于2023年11月25日(周六)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進行,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審核、交費和下載準考證4個環節。
(一)提交報名信息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名信息,網址為https://mr.mct.gov.cn(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入口,報名客服電話:021-61948895)。考生須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考試日期須在身份證有效期內)、學歷證書掃描件并填報相關信息,上傳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復報名。
(二)報名信息審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將組織各考點負責人對所屬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予以變更。
交費
考生通過報名信息審核后交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17:00。交費成功后,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下載準考證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生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面試)。已經取得“導游資格證書”,需轉換其他語種的考生(以下稱“加試考生”)僅須參加現場考試(面試)。筆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與法律法規(科目一)、導游業務(科目二)、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面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現場考試(面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大綱可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www.mct.gov.cn)下載。
四、考試時間
五、考試地點
全區設五個考點,分別是烏魯木齊市、伊寧市、喀什市、阿克蘇市、克拉瑪依市,進行筆試考試和現場考試(面試)。加試考生均可在以上五個考點報名參加考試。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收費
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按自治區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試結果公布
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面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錄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八、考試結果復核?
考生需要對本人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不予再次復核。考試結果復核工作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證書核發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由自治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核發“導游資格證書”。考生領取證書需提供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發證人員核驗。
十、其它報考事項
(一)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考要求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報名過程中也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供資格審核。
2.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二)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報考要求
2024屆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十一、有關工作要求
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高度重視考試工作,加強管理、落實責任、嚴肅紀律,確保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順利舉行。
(一)加強考試管理。自治區文化和旅游行廳將加強對各考點考試工作的全過程監管,嚴格報名信息審核工作,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切實維護好考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二)落實考務責任。各考點要進一步落實考務責任,強化履責意識,提高履職能力。對在考試組織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推諉拖延、擅離職守、隱瞞實情、漏報謊報等違反相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追責并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嚴肅考風考紀。各考點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對于考試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立即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特此通知。
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
2023年7月7日
來源: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dy2023/202306271621033748843887/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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