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北京、湖南、青海、天津、貴州5地開通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報名入口,報名時間短暫,還請考生盡快完成報名工作哦!
7月17日開通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報名入口的詳情如下:
地區 | 報名時間 | 繳費時間 |
---|---|---|
北京 | 7月17日-23日 | 7月17日至25日 |
湖南 | 7月17日9:00-24日17:00 | 7月17日9:00-25日17:00 |
青海 | 7月17日9時-24日18時 | 7月17日9時-26日24時 |
天津 | 7月17日0:00-23日24:00 | 7月24日9:00-27日16:00 |
貴州 | 7月17日9:00-24日17:00 | 7月17日9:00-25日17:00 |
點擊下方圖片,進入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入口
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告知承諾要求如下:
(一)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報名前須仔細了解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考試前,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且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考條件網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注:具體詳情以自省報名考務為準。點擊查看>>各省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考務
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入口持續開通,考生們一定要及時報名哦!
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大綱公布,2023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資格考試大綱沿用《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版)和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關于增補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內容的函》(自然資空間規劃函〔2020〕190號)中附件所列內容。
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大綱—四科考試大綱(2014版) || 增補城鄉規劃師考試大綱內容
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將于9月16日、17日舉行,報名工作將于7月11日開始。報名過程中、備考過程中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些疑問該如何解答呢?不用擔心,中大網校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網為大家編輯整理了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熱點問題、備考干貨等等,希望在接下來的備考中,能通過以下知識的學習,有所收獲,預祝大家備考順利,收獲令自己滿意的成績!
此外,考生還有備考方面的疑惑或是需要更多2023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資料,可以聯系中大網校注冊城鄉規劃師助教老師獲得幫助:
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助教老師
(注冊城鄉規劃師助教老師二維碼)
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備考正在火熱進行中,零基礎不知該如何備考?學習沒有頭緒?如果你在學習過程中還有這些問題,不妨關注中大網校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協議護航暢學班: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