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浙江一級造價工程師報名時間是8月15日至24日,繳費時間是8月15日至24日,準考證打印時間是10月23日至27日,考試時間是10月28日、29日。
關于做好 2023 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浙考發〔2023〕27 號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3 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 號)和《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 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此項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 10月28日至29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0 月 28 日
上午:9:00-11:30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14:00-16:30建設工程計價
10 月 29 日
上午:9:00-11:30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4 個專業)
下午:14:00-18:00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 個專業)
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與“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 和“安裝工程”4 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考點設在省直和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市區,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上顯示的級別為“考全科”)。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 2022 年起,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4 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5 年。
2、具有工程造價、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3 年;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4 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2 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1 年。
(二)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二門基礎科目(報名系統上顯示的級別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已獲得資格證書,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只須參加二門專業科目的考試(報名系統上顯示的級別為“增報專業”)。
(四)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報考條件咨詢電話:0571-88055530、0571-88055503、89892104。
三、獲得證書條件
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4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參加 2個專業科目考試(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獲得資格證書,參加其他專業 2 個專業科目考試(增報專業)的人員,必須在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外,其他所有相關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等信息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無需再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核(個別有情況反映的除外)。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過后合格成績需再進行網上公示。
(四)網上報名時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進行選擇和撤回,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期間、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注冊等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根據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應于 8月15日至24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系統提示,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
1.“采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后,方可繼續選擇報考信息。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于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可在承諾書提交后,即可直接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對于報考級別為“免二科”或“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再上傳符合相應條件的證書(證明)材料后,方可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再進行網上交費。
(3)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費且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的,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確認”,待報考系統管理人員進行核驗和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報考人員必須打印“報名表”和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4)報名時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3.“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均屬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報考流程除少一個“選擇”環節外,其他環節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操作。
(二)注意事項
1.自 2023 年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 PDF 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3.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4.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信息未確認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確認的,需取消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自行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5.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6.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 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浙江省內)。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7.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真 88395085。
六、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10月23日至2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處理。特別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證號同時有誤,不得參加考試;“準考證”不要作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取得證書后,信息不再修改。
七、收費依據和標準
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每人每科 70 元,其它 3 個科目為每人每科 60 元。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八、考試大綱
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定的 2021 年版《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在以下相關網站免費下載: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http://www.ccea.pro)、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網站(http://www.giwp.org.cn)。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和回收;其它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使用。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計時器(無聲、無收發拍攝功能)、口罩。
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嚴禁將手機、手環等有收發、拍攝功能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在規定的區域內用規定的書寫工具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試卷和答題卡如有印刷、裝訂等質量問題應及時舉手報告。否則,若影響考試成績,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規定處理。
因考生自己損壞或錯答位置的試卷和答題卡,不予更換。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對考場實施全程監控。提醒各位考生務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
十、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
(一)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直接上網公示 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在未查清事實前,以及考后審核逾期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等證書(證明)因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要求,由省行業主管部門另行通知。相關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定處理。
(三)證書制發。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 號)精神,對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由考生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后,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相關考生可在該網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
十一、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一)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采取切實措施,積極協調教育(學校)、公安(治安、網監、交管)、經信(無線電管理)、網信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下大力預防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發生,一經發現,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順利實施。
(二)省市人事考試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別做好報考技術和報考條件咨詢工作。要及時做好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成績通過的人員,以及有情況反映人員的考后核查工作。對需要現場核查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要確保考后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時傳送。
附件:
2023 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3 年 7 月 25 日
1、2023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正在陸續公布,新手考生可以在報名開始之前,先了解和熟悉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流程,點擊進入2023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報考指南>> 了解2023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詳細流程。
2、很多新手考生不了解一級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可以在報名開始之前通過2023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解讀>> ,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一級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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