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出版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14日,河南2023年出版資格報名時間為8月14日9﹕00至8月21日17﹕00,繳費時間為8月18日9:00至8月22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7:00。
關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
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新聞出版局,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各大專院校:
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2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10月14日
上午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中級)
下午14:00—17: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本次考試考點設在鄭州市。
二、考試設置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2個科目;中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級)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 ” 2個科目,各科目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考生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報名及免試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深化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10號),原人事部、原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2個科目(考全科)考試條件
1.參加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2.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3.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在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4.在報名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上傳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 (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在報名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時,報考人員須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并如實選填是否從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工作。
(二)參加1個科目(免1科)考試條件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四、報名辦法
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
考生報名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考生作出承諾后,也可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申請,撤回承諾申請的考生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和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考生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適用并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生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資格核查部門的核查權力和考生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申請、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
考生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資格核查部門的核查權力和考生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以備核查。
五、報名時間、程序、資格核查、繳費及打印準考證時間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8月14日9﹕00至8月21日17﹕00。考生應在報名期間完成信息確認并下載《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下稱《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以備核查。
(二)報名程序
1.報名照片預處理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報名平臺”)實行注冊和報名照片資源共享,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審核。考生注冊之前,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自行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平臺識別,照片上傳成功后系統會自動審核通過。
2.網上注冊
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選擇“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報名平臺,按照提示認真填寫個人注冊信息,確保個人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并上傳已處理好的照片。
若為已注冊老考生但還未完善學歷、學位信息,登錄時請按照系統提示完善學歷、學位信息。
考生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請考生牢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以備繳費、成績查詢、證書查詢環節使用,并且可在以后報考其他資格考試時使用。
3.網上報名
考生登錄報名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河南省”,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在報考信息填寫頁面按照要求如實進行填寫。
報名按照屬地原則: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主管單位報考代碼的,下稱“省直單位”)的考生在選擇“地市”和“審核點”時,應選擇“省直”(請勿錯選為鄭州市);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考生應選擇相應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考生應選擇檔案存放地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
報考信息核對無誤后,請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在網上報名期間,報名信息確認后,考生若需修改報名信息,請點擊“修改報考信息”取消確認狀態,修改完畢后請再次進行確認;繳費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選擇并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考生須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三)資格核查
資格核查分網上在線核查、網上上傳證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種方式。資格核查由河南省新聞出版局負責。
1.網上在線核查
考生提交注冊信息后,報名系統對考生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將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身份信息或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會影響報名。
2.網上上傳證明材料
需網上上傳證明材料的考生: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撤回承諾申請的。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 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如報名期間因時間原因無法取得相關報告的,可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考后資格核查時須提交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3.考后核查
在考試成績發布后,由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報名資格核查。請考生按照報考條件提前準備證明材料,關注省人事考試中心和資格審查部門網站發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參加考后資格審查。
(四)繳費時間及辦法
1.繳費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8月18日9:00至8月22日17:00。
考生須按時繳費,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繳費辦法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http://www.cpta.com.cn),進入報名平臺,按照提示步驟進行網上繳費。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質量技術、出版專業、注冊咨詢工程師資格考試及人事爭議仲裁問題收費的函》(豫發改收費函〔2004〕501號)的規定,報名費每人收取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收取45元。
網上繳費時需提交考生的個人郵箱信息,繳費成功后電子票據發送至郵箱。
(五)打印準考證時間
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7:00,網上已繳費的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準考證。
六、監督監管及虛假承諾處理
(一)監督監管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資格核查部門依法依規對考生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隨機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對考生承諾內容開展核查。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由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和省人事考試中心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聯合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實名舉報的,必須核實處理。
(二)虛假承諾處理
1.考試前,資格審核部門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考試后,資格審核部門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取得證書或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七、考試大綱
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2023年版)為準。
八、資格證書辦理
考生所有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并通過資格核查后,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查詢下載本人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紙質證書下發后,由河南省新聞出版局負責證書發放事宜。
九、注意事項
(一)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方可入場。應攜帶的文具僅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須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考生參加考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考生原則上按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
(六)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
2023年8月9日
來源:http://www.hnrsks.com/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ksxxnew/articlec30447b945ea4332a73a0f7256c8ad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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