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后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民政局:
根據省人事考試辦公室2023年度考務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后資格審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審查對象
本次審查對象為在浙江省內參加2023年度考試成績全部合格且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以及成績全部合格并使用“告知承諾制”但學歷核驗未通過的考生。
二、審查時間
考生提交審查申請時間為8月15日(星期二)—8月23日(星期三)24:00。工作人員審查時間為8月15日(星期二)—8月24日11:30(星期四)工作日上班時間。
三、審查分工
我廳負責全省范圍的審查咨詢以及在杭的省直和部屬單位考生審查;各設區市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機構負責本市范圍的審查咨詢、市直和當地省部屬單位考生的審查;各縣(市、區)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機構負責當地的審查咨詢和考生審查(含在縣(市、區)的省部屬單位)。考生應當按照報考時單位的屬地原則選擇審查單位,處于失業狀態的,按戶籍、居住地順序選擇審查單位。
四、審查流程
1. 申請。考生登錄“浙里辦”APP或訪問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后資格審查”提交申請,按照系統提示提交材料。
2. 審查。工作人員在系統后臺點擊“受理”申請開始審查操作。如果受理機構選擇不正確,工作人員可以填寫相應意見后點擊“拒絕受理”。工作人員點擊“受理審核”進入審查操作,符合要求的,點擊“審核通過”完成審查。不符合要求或提交材料不全,則填寫審查意見后點擊“審核不通過”。如需補全材料的,工作人員應及時與考生取得聯系。審查工作結束后,工作人員填寫《2023年度浙江省考區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審查不通過人員匯總表》(附件3)。
3. 資料移交。各設區市民政局將《2023年度浙江省考區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審查不通過人員匯總表》(附件3)于8月24日下班前上報廳社慈處。
五、工作要求
1. 審查方式。此次審查實行網上審查。如考生確需現場審查的,審查人員應盡可能提供便利,指導其網上操作。
2. 審查原則。審查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開公正、統一規范、方便效能的原則進行,任何人不得在國家具體規定之外附加任何限制條件。審查人員要準確理解和把握報考條件,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把好審查關。考生如有咨詢,應將相關事項一次性告知。
3. 發布公告。各地民政局應在民政官方網站上轉發省民政廳辦公室公告,合理安排工作人員。
4. 信息保密。審查過程中,審查人員要做好信息數據保密工作,不得外傳考生個人信息。
六、有關問題說明
1.“社會工作”崗位的認定。指需要社會工作理念、方法作為專業指導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務的崗位。如制定、實施社會政策的黨政機關相關崗位,提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相關崗位,村(居)委會成員和城鄉社區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認定。在多個工作單位工作過的,社會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計算時間截至報考當年12月底。如考生在2022和2023兩個年度通過三門社會工作師考試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2月底。以高中學歷報考社會工作師的,必須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3.“社會工作”專業認定。本科學歷的“社會工作”須在學歷證書上注明是“社會工作”專業,不包括“社會學”“社會保障”“社會政策”等專業。研究生學歷一般指持有“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如持有“社會學”碩士學位,須為“社會工作方向”。
4.逾期問題。工作人員要通過考生留下的聯系方式與考生聯系,并記錄聯系情況備查。8月23日24:00以后仍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附件:
1.從事社會工作年限材料.wps
2.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后資格審查咨詢電話.wps
3.2023年度浙江省考區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審查不通過人員匯總表.wps
浙江省民政廳辦公室
2023年8月15日
原文:
https://mzt.zj.gov.cn/art/2023/8/15/art_1632726_58933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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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