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西藏考區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申領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5號)及《關于2023年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在部分地區單獨劃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教〔2023〕65號)要求,我區全域屬于單獨劃定考試合格標準分數線的地區。為做好西藏考區2023年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申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及流程要求
2023年未在西藏考區報名參考且在藏工作的人員,于成績發布之日起15日內,通過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服務平臺向當地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申報,并提交相關審核材料(本人在藏社保參保證明和在藏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已在西藏考區報名參考的人員,無須進行申報。
二、合格標準劃定
申報結束后,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根據統計分析結果,按照單獨劃線通過率不高于全國平均通過率的原則,研究提出單獨劃線地區的合格標準分數線,報相關部門審核備案后,在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網站(www.txks.org.cn)向社會公布。
三、資格證書發放
(一)符合西藏單獨劃線的參考人員,未達到全國合格標準,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當次單獨劃線合格標準的,發放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按現行證書管理程序印制發放。
(二)未在西藏考區參考且在藏工作的人員,未達到全國合格標準,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當次單獨劃線合格標準的,可向單獨劃線地區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申領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按現行證書補證程序辦理。
四、資格證書效力
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僅在單獨劃線地區有效。
五、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參考人員在提交材料和申領證書時須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如提供虛假信息、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咨詢電話:0891-6845920。
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