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通2024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入口】
青海省衛生健康委 關于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考試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委屬各單位,行業、民營醫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統一安排,為做好2024年度青海考區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3〕51號)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考生報名請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www.21wecan.com。
(二)時間安排
1.考試時間:2024年4月13、14、20、21日。
2.網上預報名:2023年12月1日至14日。
3.現場確認:2023年12月2日至14日。
4.考生繳費: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
5.準考證打印:2024年4月1日至4月21日。
(三)相關事宜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2.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和《青海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階段醫務人員保護關心關愛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冠指〔2023〕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人員范圍以各市州衛生健康委、省級各醫療衛生機構和各有關單位備案名單為準。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3.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4.2024年度報考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5.自2024年起,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
對未列入目錄的衛生管理、中西醫結合等專業,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繼續采取評審或自行組織考試等辦法確認其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6.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 至365 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凡報考專業代碼為203以及368-373專業的人員,應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護士執業證書。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部分科目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 2023 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8.對未列入考試科目的藏(蒙)醫、藥專業,報名時間與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同步進行,考生直接登錄“青海衛生人才”微信公眾服務號(新版)報名即可。考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二、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衛生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考試。各市州、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護士條例》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審定考生報名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嚴禁參加考試。考生報名請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ww.21wecan.com。
(二)時間安排
1.考試時間:2024年4月27日至28日。
2.網上預報名:2023年12月7日至20日。
3.現場確認:2023年12月8日至20日。
4.考生繳費: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
5.準考證打印:2024年4月16日至28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宣傳,嚴格實行“誰推薦、誰審核、誰負責”的管理主體責任制,高質量做好考試報名審核推薦工作。
(二)按照“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認真履行資格審核主體責任,對照報名條件和相關政策嚴格把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逐級做好組織安排和監督管理工作,專人負責審核和匯總,確保報考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和及時性。
(三)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單位名稱需準確、規范填寫至省、市(州)、縣(區)和單位名稱,如青海省XXX市(州)XXX區(縣)XXX單位,省級醫療衛生機構規范填寫單位全稱。
(四)具體報名流程請考生關注“青海衛生人才”微信公眾服務號發布的考試指南。未盡事宜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www.21wecan.com進行查詢。
聯系人: 籍嘉偉? 李??燕
聯系電話: 0971-6267300? 0971-6264350
青海省衛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29日
來源:
https://wsjkw.qinghai.gov.cn/zwgk/jgzn/nsjg/rsc/tzgg_6080/202311/t20231129_212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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