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初級會計考試報名起止時間為2024年1月5日9:00至1月26日12:00,繳費統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4年4月29日至5月17日;實行考后資格審核。
湖北省會計考辦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湖北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3〕2號)規定,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24年5月舉行。現就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通知“一、報名條件”(二)中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二、考試報名
(一)報名地點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報名時間
湖北考區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起止時間為2024年1月5日9:00至1月26日12:00,繳費統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
(三)報名流程
1.報名準備。報名前,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請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下同)下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數字照,照片必須清晰完整。照片需顯示雙肩、雙耳、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
2.網上報名。
(1)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登錄“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http://119.36.213.82:8888/hbPersonWeb/jhIndex,下同),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進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進入考試報名系統;也可直接進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進入考試報名系統。按考試報名系統提示逐步操作,認真、如實填寫每項報名信息并仔細核對,按系統要求上傳準備好的電子照片。在崗在職報考人員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學生按學籍所在地,其他人員按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選擇報考的市(州)縣(區)。
(2)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登錄“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待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報名時,登錄“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進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進入考試報名系統;也可直接進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進入考試報名系統。
考試報名系統將自動從“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調取考生相關信息,并與報名條件進行對比審核。通過審核的,才能進入上傳照片環節;未通過審核的,請按照報名系統提示,返回到“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據實更新或調轉個人信息并經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重新報名。報考人員因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時填寫和上傳的信息、資料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要求,導致無法報考的,后果自行承擔。
3.網上繳費。考生報名成功后,可通過中國銀聯所支持的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及時繳納報名費。繳費時請慎重操作,勿重復繳費。
(四)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對采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嚴肅處理。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報考人員不能同時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因報名信息填報錯誤和上傳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及證書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不承擔相關責任。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及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屆時將不能參加考試。在報名確認及繳費成功后,考生所填寫的信息將不能在網上自行修改。
三、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四、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將另行公布。
五、考試時間
級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初級 | 5月18日至22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
高級 | 5月18日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
(一)初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進行,共10個批次。《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高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5月18日舉行,共1個批次。《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10分鐘。
考生考試的詳細批次、時間以準考證上分配的信息為準。會計資格考試時間、批次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準考證打印時間
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4月29日至5月17日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如準考證不慎遺失,可在本人正式參加考試前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進行補打。
準考證應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照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須清晰無誤。
七、考務日程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24年度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咨詢電話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本地區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統計、對賬等工作。
(三)2024 年3月29日前,各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點考場確定工作,并按規定的格式上報省會計考辦;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四)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5月18日組織高級資格考試。
(五)2024年5月27日前,市、州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202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高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情況報告單》的整理匯總,并將記錄有違紀違規等異常現象的報告單原件報送省會計考辦,留存復印件。
(六)2024年6月21日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初級資格考試成績;2024年7月5日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高級資格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報考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具體分值。
八、考試要求
(一)考生必須持有效身份證和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的紙質準考證,嚴格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考場和其它要求參加考試,不得自行修改準考證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變更準考證的字體、式樣、相片等,準考證正面、背面不得載有任何其它信息。如身份證遺失或過期,請務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二)考試中出現斷網、斷電、服務器中斷等故障,導致考試不能正常進行的,如在短時間內恢復的,可以繼續考試,考試系統自動延長考試時間;如不能繼續考試的,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另行安排時間繼續考試。考試過程中出現考試機器黑屏、藍屏、延時、短暫斷網等情況,且及時向考試工作人員示意并認可的,可以向考試工作人員提出延時申請,考試結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考試過程中,因考生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坐錯位置或不當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三)根據國家《刑法》和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代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的將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罰金。請考生務必遵章守紀,誠信參考。考生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請向所在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提供準確通信地址和聯系方式,以便寄送《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
九、證書領取
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合格人員須登錄“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完成信息采集。待報名地所屬市級財政部門官網公布證書領取日期后(約在考試成績公布三個月后),憑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的考試合格成績單、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到報名地財政部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審核并領取證書。
十、工作要求
(一)市、州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要求設置考點,考試考場須設在省轄市州以上中心城市。按照年度考試工作計劃,省直不設考點,考生按照屬地原則在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要做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確保考試信息安全。考試期間,考試網絡應與互聯網實現物理隔離。確保考生信息安全。加強教育和檢查,嚴格落實試卷保密場所、保管程序等方面的規定要求,配發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凡泄露考試工作信息,包括考生報名材料和相關信息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三)要強化考務保障。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強考場建設,配齊身份驗證、入場檢測、視頻監控、應急電源等設備;開展應急演練,提高保電能力,規避考試風險;加強考務培訓,優化服務措施。
(四)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要及時公布本考區的咨詢電話,解答考生疑問。對于報名、考試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要及時向省會計考辦請示后處理,確保 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湖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來源:
https://czt.hubei.gov.cn/zfxxgk_GK2020/zc_GK2020/qtzdgkwj/202312/t20231229_50220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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