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2024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為5月25日、26日,江西2024年環評師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22日—29日;報名官網為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信息核查時間為3月23日—30日(工作日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為核查確認通過后至4月3日17:00;打印準考證時間為5月20日—26日。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應按單位屬地原則選擇核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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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贛人社辦字〔2024〕10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贛江新區黨群工作部、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4〕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8號)有關精神,為做好我省考務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我省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2020年更新)見附件2,報考條件摘錄見附件3,《關于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解釋》(環評估便函〔2023〕220號)見附件4,請各地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中參照執行。報名條件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三、告知承諾要求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對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對存疑的證明事項,必要時可要求應試人員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一)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情形。
1.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不實承諾的處理。
應試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有不實承諾行為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2.打印準考證前,應試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
3.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4.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應試人員應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流程
報名分網上注冊登記及告知承諾、報名信息核查、網上繳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一)網上注冊登記及告知承諾
應試人員登錄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要求。本考試實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應試人員應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應試人員填報(預留)的手機號碼須能夠接收本次考試的相關信息,能正常顯示短信、彩信內容;且同意填報(預留)的手機號碼接收本次考試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試違紀違規處理的告知和處理決定等信息)。
應試人員報名時必須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應試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報名信息核查
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應按單位屬地原則選擇核查點。核查貫穿始終(考前、考中、考后),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或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人員名單將于成績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進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會監督、舉報,應試人員應持續關注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
1.網上在線核查。
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和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繼續報名。
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比對可直接進行繳費的應試人員在報名期間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應試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并接受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內容。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請應試人員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2.現場人工核查。
下列應試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4)撤回承諾申請的;
(5)免試部分科目應試人員。
應試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按屬地管理(含省直、中直單位)原則,由所在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一報送(不受理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經設區市生態環境局現場人工核查后,再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單位參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應試人員報名表2份;
(2)經辦人員承諾書1份(附件5);
(3)已蓋單位公章的參審人員匯總表1份(附件6);
(4)應試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學歷(學位)證明(國、境內:學信網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國、境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官網學歷學位認證書);
(5)其他符合應試人員自身報考條件的相應材料。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除須提供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和國家環保總局核發的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且須按隸屬關系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
(三)網上繳費。
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應試人員,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應試人員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報名無效。繳費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費。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可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或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請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六、考試大綱(2024版環評師考試大綱)
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生態環境部網站公布為準。
七、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通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B/S版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見附件7。
八、考試收費
考試費用按照《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江西省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贛人社字〔2021〕123號)的規定即客觀題每人每科5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5元執行。
九、有關事項
(一)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二)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由于閱卷工作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報考人員查分申請。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3.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4.關于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解釋
5.附件5資格審查經辦人員誠信承諾書.docx
6.附件6參審人員匯總表.docx
7.考試信息設置表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3月22日—29日 | 網上注冊登記及告知承諾 | |
3月23日—30日(工作日上班時間) | 報名信息核查 | |
核查確認通過后至4月3日17:00 | 網上繳費 | |
5月20日—26日 | 網上打印準考證 | |
考試時間 | 5月25日 | 上午9:00-11:30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14:00-16:3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5月26日 | 上午9:00-11:3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
7月下旬 | 發布考試成績(具體時間以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告為準) |
附件3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摘錄)
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附件4
關于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免試條件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兩個條件之一的,可以免試兩個科目。此條所指“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的核定時間均為“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
二、工作年限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年限為報考人員自參加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時間的總和,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具體范圍為:從事規劃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審查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技術評估工作、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編制工作,以及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包括教學、科研、審批、環境管理、技術咨詢、環境檢測等。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在上述崗位工作的年限可視為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年限。
附件7
考試信息設置表
來源:江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jxpta.com/art/2024/3/18/art_82913_4817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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